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都有着不同的文化氛围和文化背景。东方和西方国家的文化差异很大,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也存在着差异,甚至不同地域的系统文化也是如此。作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系统的文化建设,自其筹备、成立,发展到今天、走过36年的历程,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文化背景和内涵,在这里谈点自己的初浅认识。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
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已形成如下六种基本内涵:
一是塑造精神文化建设。用法官干警的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精神内涵。
二是创新制度文化建设。包含各类目标管理、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监督机制等涉及人事文化、管理文化、审判文化、廉政文化等方面规章制度,形成管案、管人、管事、监控、考评、激励为一体的科学管理机制。
三是营造环境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法院内外的卫生环境,营造轻松和谐、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开展文体活动,成立各种兴趣小组,举办技能竞赛,法官沙龙,道德讲堂,摄影欣赏,学习演讲,思想交流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提升人文素养。
四是规范行为文化建设。即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引导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文明接待,用语规范,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提升学识文化建设。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载体,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官论坛、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培养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法官队伍。
六是打造物质文化建设。不断改善法院办公条件,从办公用房、科技法庭、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入手,从硬件条件上保障办公办案的高效、审判水平的提升。
二、乌铁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特点及现状
铁路两级法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同步发展变化,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东风吹响法制建设的号角,此后的两年里,全国各地开始恢复筹备铁路运输三级法院。从1980年开始,到今天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乌铁两级法院走过36年历程,不仅深深烙上这一时代发展的烙印,也伴随铁路企业的发展而同步前行。
铁路法院的人才基础,是从当年的铁路公安、复转军人、学校和站段自学法律成才的干部职工中分配和调入,经过短期培训走上审判、执行和法警等工作岗位。为确保全国铁路运输大动脉的畅通,办理案件以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的刑事案件、铁路运输合同等经济纠纷案件为主,案件管辖种类较为单一,管辖范围是以乌鲁木齐铁路局生产布局为限,铁路修到哪,案件管辖到哪的条块管辖。由于人财物统归铁路企业管理,审判业务指导由较早前铁路运输高级法院负责,之后铁高院被撤销,归铁路中级法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区高级法院负责,铁路法院形成了类似于专门法院,但又与专门法院不尽相同的带有改革开放新时期色彩的一个审判机构。乌铁法院系统办理案件巡回流动性较强,因而,可避免当地保护主义干扰,特别是在执行案件中,不少申请执行人希望案件能由铁路法院来执行,上级法院指定铁路法院来办,铁路法院在办理刑事、经济纠纷案件,后来经高院批准扩大了一些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案件依然偏少,继而在执行案件上寻找案源,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曾被誉为执行铁军,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乌铁两级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在2012年6月移交前,可以说还是企业文化,按照铁路站段的企业文化建设打造铁路法院文化建设,即把铁路企业半军事化管理模式运用在法院管理格局中,又把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执法理念贯穿于铁路运输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管理要求上。法院干警归铁路局人事部门管理,干警的工资待遇、住房,法院的办公经费统一由铁路局分配、拨付,铁路局给铁路法院干警每年办理局管内全年公务乘车证,干警出差办案可免费乘坐客运列车,法院就不用花费交通经费了,乘车待遇甚至超过铁路沿线的职工,因公因私都享有这样的待遇。
在铁路企业里,法官是铁路干部或铁路职工,是未经人大任命的法官,可以办案,在铁路职工的眼里,在铁路法院工作的人就是铁路法官、审判员,对铁路企业来说,铁法工作人员就是铁路企业的干部或职工。上级对法院单位和个人的考核与铁路政工口基本一致,与生产站段相区别,因为铁路法院不是运输生产单位,不能用生产任务指标来衡量。因此,对铁路运输法院内部而言,理解为铁路法院是国家设在铁路行业中的专门法院,是特殊时期为铁路运输大动脉保驾护航的政法机构。但铁路法院姓“铁”又姓法,是铁路企业的法院,这在办理一方是铁路当事人,另一方是非铁路当事人的合同纠纷、普通民事案件、执行案件中,又多有非铁路当事人对铁路法院审判执行的公正性产生质疑,有的不愿在铁路法院打官司,有的已经起诉到铁路法院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乌铁两级法院在每年的工作总结中,都会有这样的字眼,“为铁路局的安全运输生产、为铁路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等等。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倡导全路打造现代企业文化,如美化铁路沿线站区卫生环境,创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精神文化标语上墙,激励劳动分工的专门化,协调结构机制,搞好资源配置等等,给铁路企业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乌鲁木齐铁路局原局长赵良,提出了“想事、干事、成事;踏实、务实、落实”的工作理念,激励了包括乌铁两级法院干警在内的 “团结拼搏,创先争优” 的“乌铁人”精神。
“乌铁人”精神,整整影响着一代人。铁路局是一个政企不分的央企,实际上她管理培育着一个客观存在而又较为封闭的小社会,文教卫生、多元商贸、公检法政一应俱全。但她的主业多数分布在相对艰苦的沿线站区,尤其在新疆,铁路沿线身处大漠戈壁,风沙肆虐,酷热和严寒侵蚀着每一个小站,环境条件艰苦恶劣,铁路工种又脏又累,许多人不愿去铁路沿线工作,能在铁路法院工作就属幸运的了。但是,经过“乌铁人”精神的洗礼,铁路局艰苦地区文化建设,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乌铁人”,他们的崇高品质和感人事迹,也深深打动着乌铁法院人。乌铁两级法院干警经常深入铁路沿线,用“送法到一线,普法进站段”,“走遍每个站、送法进车厢”的实际行动,践行铁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乌铁两级法院,在“乌铁人”精神的感召下,也在加快思想转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心向前看。这每年都要与全国其他铁路法院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与最高法院分管铁路法院的审监庭及自治区高院相关部门保持着密切联系,在指导业务办案、获得信息资源、加强业务培训等方面,主动请示汇报。一方面,按照铁路局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依据上级法院在审判业务工作中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形成乌铁两级法院特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的特点。
一是干警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按照铁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部署,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抓的较紧,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动摇。
二是干警纪律作风比较严明。按照铁路企业半军事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工作和学习的时间观念较强,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三是规范、规则意识比较到位。铁法各项规章制度依据铁路规章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制定,培养了铁路法院干警的严谨、认真、规范的态度,和谐、拼搏、向上的情操。
四是普法宣传落到实处。针对铁路企业内部增强职工法律意识的要求,维护铁路运输合同的合法合规及正确履行合同的内部环境,以及路外盗窃铁路路材路料和运输物资的外部环境,深入铁路沿线地区普法授课、宣传法制,巡回审判,已成为十分普遍的做法,受到铁路局所属各单位的好评。
五是加强内部练功提升法官素质。除了很少的培训名额外,大多是内部练兵,铁路两级法院之间相互挂职锻炼,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政治、文体活动,创先争优,培养了一批法官人才和办案能手,提拔了一大批法官干部,培育出一支信得过的乌铁法官队伍。
六是积极创建精神文明单位。自1982年5月乌铁两级法院开始办案以来,两级法院不断创先争优,年年被上级评为先进法院、优秀法官、文明庭室、先进个人等等。两级法院按照创建文明单位标准,在各自城市和辖区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两级四个法院先是取得了所在市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又全部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曾经还被命名为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乌铁企业文化建设的引领,离不开“乌铁人”精神的熏陶、离不开上级法院对全体干警司法理念的培育,也更离不开法院文化建设的璀璨与创新。
乌铁两级法院已于2012年6月完成了由铁路企业管理,向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的整体转移移交工作,归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属高院二级局。铁路法院的法官也已通过自治区人大的任命,应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了。各项工作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其中包括人民法院文化建设。
当前,乌铁两级法院在自治区高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人员编制扩大,法官干警工资待遇、法院办公经费等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及人社厅承担。案件类型和案件管辖范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连续三年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铁路法院内部管理机制也发生着很大变化,增加了审管办、宣教处等一批职能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紧密联系审判业务和上级法院统一规定来制定,对外工作宣传、案件质效考评、管理工作机制、法官人才培训、办公网络化、自动化等硬件设施投入,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不得不说,这一切与法院文化建设不无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乌铁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新举措
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法发(2010)3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着重指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持续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实践证明,先进文化具有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五个改革纲要的重要途径。
乌铁两级法院在创新法院文化建设中,应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及法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和发扬铁法干警优良作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培养干警爱岗敬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良品质。
二是坚持继承创新和发扬院史文化精神。通过铁法档案工作升级达标和改造,不断挖掘和借鉴优秀文化成果,保持乌铁法院人“艰苦奋斗、创先争优”的传统作风,激发干警从铁路法院发展的历程中汲取营养,在工作实践中做到态度亲和,办事规范,作风严谨,举止文明,仪表端庄,推进铁法行为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果。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个人,组织各类学习调研、文化娱乐、摄影书法、体育竞技等活动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举办法官沙龙、法官论坛、道德讲堂、法制宣传、文艺汇演等专题文化活动,把思想教育与人性化管理以及审判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借鉴其他法院、其他行业的先进文化,不断充实和创新自身文化,相互补充,共同进步。
四是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主人翁意识。坚持以院为家,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铁路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建设的各个层面,以创新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铁法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完善廉政规章制度,教育广大法官干警在行使公权力、履行审判职能工作中,牢固树立公正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真正使广大铁法干警,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形成不想腐、不愿腐的思想氛围。
六是坚持与时俱进,保持铁法文化建设的生命力。铁路两级法院移交地方后,引进补充了一批新生力量,工作格局、审判任务、管理职能、物质文化建设都发生着巨大变化,要不断更新观念,夯实文化建设的底蕴,使文化建设和审判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为铁路法院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