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出了明确的部署。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基层法院应该怎样去筑建基本支点呢?
一、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支撑点,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
基层法院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大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力度,实行便民举措,力争诉讼利民。把法庭搬到村组,既方便当事人化解矛盾,也为群众“零距离”上一堂法制课,受到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好评,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二、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支撑点,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基层法院要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对审判管理工作要管得细、抓得严,审判管理部门定期对全院的审判情况通报,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直接点名到案件的承办人,同时对部门负责人也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绝不护短遮掩。
三、以破解执行难题为支撑点,确保当事人的权益能实现
打“主动拳”。加强诉前、诉讼保全制度的运用,加大保全力度,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从源头上为执行执行案件的顺利执行做好铺垫。打“配合拳”。从审判入手,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考虑到执行问题。打“联动拳”。加强与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及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单位的协助和支持。打“时机拳”。把握执行时机,开展假日执行。
四、以司法公开透明为支撑点,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
司法公开透明,才能确保司法廉洁有威信力。基层法院创新管理举措,让公众对阳光司法的体验变得更真实,让司法的阳光滋润每个百姓的心田。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建设,提高了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裁判文书上网,开通官方微博,让群众更充分、更全面的了解法院,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总之,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一点一滴的积累。基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让群众从内心对司法产生信赖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