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所有栏目
法院概况 [管]
|--新疆法院简介
|--新疆高院领导介绍
|--新疆高院机构介绍
|--法官名录
|--全区各地法院
新闻中心 [管]
|--头条
|--图片新闻
|--高院要闻
|--地州法院新闻
|--媒体聚焦
网站公告
政治建院 [管]
|--党建工作
|--党风廉政
|--队伍建设 [管]
|--|--教育培训
|--|--人事工作
|--|--司法警察
|--|--装备技术
|--党章党规
|--党务知识
审判业务 [管]
|--立案信访
|--刑事审判
|--民事审判
|--行政赔偿
|--审判监督
|--司法改革
|--司法调研
法治宣传 [管]
|--以案释法
|--新闻发布
|--法苑风采 [管]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法官论坛 [管]
|--|--审判实务
|--|--案例分析
|--|--工作研究
|--法院文化 [管]
|--|--法官手记
|--|--书画摄影
|--|--文化活动
专题宣传
基本解决执行难
纪检监察
视频荟萃
新疆法院新媒体矩阵
脱贫攻坚 “访惠聚” 民族团结一家亲
预决算公开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网站公告
司法公开
诉讼服务
政治建院
审判业务
法治宣传
专题宣传
基本解决执行难
纪检监察
预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宣传
>
法官论坛
>
审判实务
遗产如何认定
作者:于田县人民法院 杨奇 发布时间:2015-07-13 08:10:48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近日,于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系被继承人父亲)、张某(系被继承人母亲)要求将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进行平均分配。被告李某(系被继承妻子)认为自己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十几年,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财产中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分割出来为自己所有,剩余的才能按照遗产进行分配。由于原被告对遗产的认定在认识上分歧严重,最后起诉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本院据此向原告王某、张某进行说理析法,告知原告王某、张某,被继承人财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其妻子那部分财产为其妻子个人财产,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由于被告李某与被继承人没有子女,最后原告王某、张某同意将其儿子所有财产的一半归被告李某所有,剩余财产由原被告协商解决,该案也因此得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