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乌铁两级法院2015年上半年案件受理态势分析报告
作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马雪桦  发布时间:2015-07-06 09:09:4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稳步推进,各类案件受理数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两级法院立案庭人员恪尽职守,能动司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5年上半年铁路两级法院案件受理总体情况

上半年,铁路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6件,同比上升99%。各类案件均保持较高增长势头。

(一)刑事案件受理数量有所增长

2015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74件,同比上升47%,刑事一、二审案件与刑事请示案件合计82件,占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8%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9件,同比上升31%,占刑事案件总数的80%。其中受理一审严打类案件共20件,占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34%。刑事二审案件中13件为严打类案件,占二审案件受理总数的87%。除严打类案件外,毒品类犯罪依然是铁路两级法院刑事一审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上半年共受理毒品类犯罪11件,占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21.1%。其他类型的案件受理情况为:受理盗窃罪案件13件,占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22%,受理诈骗罪案件4件,占7%,职务侵占罪3件,占5.76%,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案件2件,3.84%,其余6件案件分别为贪污贿赂罪2件,故意伤害罪1件,破坏交通设施罪1件,倒卖车船票罪1件,伪造有价票证罪1件。

受理刑事二审案件15件,同比上升87%,占刑事案件受理总数20%。刑事二审案件中13件为严打类案件,占刑事二审案件的87%。其中严打类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共受理17件,上诉13件,占严打类案件76%。基层法院其他普通刑事一审案件33件,上诉2件,占普通案件总数的6%

受理刑事请示案件8件,同比上升700%。案件类型均为严打类案件。

从以上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铁路两级法院刑事案件受理数量有较大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全区开展了一年多的严打“暴恐”专项行动,铁路两级法院参与并受理了部分严打类案件。铁路两级法院受理一、二审严打类案件共33件,占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45%。即铁路两级法院刑事案件数量增幅47%中,增长的案件主要为严打类案件。

从铁路两级法院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类型来看,所受理刑事案件类型相对单一。

(二)民事案件数量随着管辖范围的调整大幅增长

2015年上半年铁路两级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共684件,同比上升151%,占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64%。新调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受理488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71%。受理民事一审案件632件,同比上升141%,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92%。民事二审案件53件,同比上升430%,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6%,民事特别程序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占民事案件总数的0.3%

从两级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受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1、新调整三类案件是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受理民事一审案件632件,新调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受理447件,占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70%

2、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受理民事一审案件632件中,包括新调整三类案件在内的合同类案件共580件,占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91%

3、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增多。随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明显增多。

(三)执行案件数量总体有所上升。

2015年上半年铁路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96件,同比上升45%,执行案件占案件受理总数的28%

从上半年执行案件来源来看,由过去的大部分为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开始逐步变为当事人申请执行本院生效裁判类案件。

二、各院案件受理情况

(一)铁路中院案件受理情况。

2015年上半年铁路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5件,同比上升26%

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合计24件,同比上升14%,占该院案件受理总数的13%。刑事一审案件9件,同比下降31%,刑事二审案件15件,同比上升88%,刑事二审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是所辖一审法院审理的严打类案件上诉率较高,15件二审案件中严打类案件13件,占上诉案件的87%,以基层法院受理严打类案件为基数,基层法院共受理严打类案件17件,13件上诉,严打类案件上诉率为76%

受理基层法院刑事请示案件8件,同比上升700%,占该院案件受理总数的4%。均为严打类案件,请示案件占基层法院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17%,请示案件占严打类案件的47%

受理民事一、二审案件合计76件,同比上升347%,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41%。民事一审案件23件,同比上升229%,其中诉前财产保全案件6件,占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26%23件民事一审案件中20件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87%(其中包括6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民事二审案件53件,同比上升430%,二审案件中新调整的保险合同案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运输合同案件共35件,占二审案件总数的66%,其中以保险合同类案件居多,共20件,占二审案件总数的38%。民事一、二审案件均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随着20145月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整,新调整的三类案件受理数量大幅增加,且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加,金融机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大幅增多。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共76件,同比下降25%,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41%。其中普通执行案件39件,占执行案件总数51%,恢复执行案件29件,占执行案件总数39%,执行异议案件4件,占执行案件总数5%,执行保全案件4件,占执行案件总数5%。执行案件主要来源为自治区高院指定,68件普通执行及恢复执行案件中63件为高院指定案件,占普通执行案件的93%4件为当事人申请执行本院生效裁判,占普通执行案件的6%1件为其他法院委托执行,占普通执行案件的1%。由此可以看出铁路中院执行案件来源较为单一。

(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情况。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0件,同比上升139%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30件,同比上升67%,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占的6%。刑事一审案件中严打类案件10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3%,其余67%为普通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中盗窃罪案件10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3%,其他案件类型分别为毒品类犯罪、职务犯罪、票证类犯罪、诈骗罪及破坏交通设施罪。

受理民事一审案件374件,同比上升144%,民事案件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72%。民事一审案件中新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305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82%。其他案件类型中受理案件数量相对较多的为信用卡纠纷案件15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3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其余案件类型所占比重均不大,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建设工程、委托、租赁、劳务合同纠纷等类型。

受理执行案件116件,同比上升152%,执行案件占该院案件受理总数的22%。执行案件中新受理执行案件110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95%,恢复执行案件2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2%,保全案件4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3%。执行案件的案件来源主要为当事人申请和上级法院指定两类。当事人申请案件63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54%,上级法院指定案件53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46%。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来源中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所占比重较多。

(三)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情况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5件,同比上升93%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件,同比下降11%,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占的4%。刑事一审案件中严打类案件1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3%,其余87%为普通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中职务侵占罪案件3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8%,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2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25%。其余2件案件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和盗窃罪案件各1件。

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45件,同比上升116%,民事案件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74%。民事一审案件中新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47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32%。其他案件类型中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受理20件,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14%,其次为离婚纠纷案件,共受理17件,占该院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2%。其余案件类型所占比重较大的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受理民事特别程序案件2件,同比上升100%,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1%2件案件主要是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受理执行案件40件,同比上升74%,执行案件占该院案件受理总数的20%。执行案件中新受理执行案件33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83%,恢复执行案件7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18%。执行案件的案件来源主要为当事人申请和上级法院指定两类。当事人申请案件38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95%,上级法院指定案件2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5%。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来源主要为当事人申请。

(四)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情况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6件,同比上升141%

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2件,同比上升140%,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占的7%。刑事一审案件中严打类案件6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50%,其余50%为普通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中盗窃罪案件2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7%,诈骗罪案件2件,占该院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17%。其余2件案件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和故意伤害罪案件各1件。

受理民事一审案件90件,同比上升157%,民事案件占该院受理案件总数的54%。民事一审案件中新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共79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88%。其他案件类型中受理数量均不多,分别为房屋租赁合同案件2件,财产原物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探望权纠纷等9类案件各1件。

受理执行案件64件,同比上升121%,执行案件占该院案件受理总数的39%。执行案件中新受理执行案件54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84%,恢复执行案件10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16%。执行案件的案件来源主要为当事人申请和上级法院指定两类。当事人申请案件63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98%,上级法院指定案件1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2%。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来源几乎全部为当事人申请。

三、各基层院受理案件情况差异

(一)受理案件数量差异较大。受理案件数量最多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其次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最少的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三个法院受理案件总数分别为520件、195件、166件。受理案件数最多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是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数量的2.7倍,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数量的3.13倍。

(二)受理案件总数增幅不同。三个基层法院案件受理数量均大幅增长,平均增幅为125%。但三个基层法院增长幅度不同,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增幅为141%,其次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增幅略低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为140%,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为增幅最小的法院,增幅为93%

(三)各类案件增幅不同。三个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同期平均增幅为56%,民事案件的同期平均增幅为139%,执行案件同期平均增幅为124%。但是各个法院各类案件增幅又各不相同,乌鲁木齐院较同期增幅最大的是执行案件,其次是民事案件,增幅最小的是刑事案件。哈密铁路运输法院较同期增幅最大的是民事案件,其次是执行案件,增幅最小的是刑事案件,且刑事案件受理数量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各类案件增幅都比较大,都超过了100%,其中增幅最大的是民事案件,其次是刑事案件,增幅最小的是执行案件,但执行案件增幅也达到了121%

(四)民事案件受理数量受新调整三类案件的影响各不相同

民事案件受理数量受新调整三类案件影响最大的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新调整三类案件占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88%,其次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新调整三类案件占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受理总数的82%,受新调整三类案件影响最小的是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新调整三类案件只占到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总数的32%

(五)刑事案件中严打类案件各院受理情况也不同

三个基层法院中受理严打类案件最多的法院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10件严打类案件,其次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严打类案件6件,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仅受理1件。严打类案件在各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也不尽相同,占比重最大的是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其所受理的严打类案件占其刑事案件总数的50%,其次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占33%,哈密院为4%

(三)各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来源也各不相同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来源几乎全部为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总数98%,只有1件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案件来源也基本是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总数95%,只有2件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案件来源近一半是上级法院指定,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占执行案件受理总数的46%,剩余54%案件为当事人申请。

四、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中值得关注的情况

1、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涉诉标的金额增幅较大,尤其是金融借款风险需要引起关注。仅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来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受理总数的87%,诉讼标的总金额27201571.13万元。主要社会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银行不良贷款率开始上升。

2、基层法院审理的严打类案件上诉率高。2015年上半年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收刑事二审案件15件,严打类案件13件,占二审案件总数的87%。上半年基层法院新收严打案件共计17件,上诉13件,严打类案件上诉率为76%。而基层法院受理的其他普通刑事案件33件,上诉2件,普通刑事案件上诉率为6%

3、随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金融机构申请诉前保全案件也增多。2015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9件,其中17件为金融机构申请,占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89%

五、做好当前和下半年案件受理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进一步能动司法,科学调研,做好预判

2014年新调整给铁路两级法院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保险合同案件、运输合同案件与当前国家的经济形势联系比较紧密,特别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增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有密切联系,两级法院应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反映到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涉金融纠纷案件的司法应对,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支持金融创新。

(二)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有效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从案件受理情况分析来看,两级法院各类案件均大幅增长,这就意味着铁路两级法院干警必须尽快提升自身司法能力以应对新挑战。立案窗口的法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岗位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仅要公正服务,同时要主动服务,不断提高两级法院窗口的司法服务水平。

(三)针对管辖方面出现的新问题,统一铁路法院案件管辖范围,规范立案工作

同一地区各法院之间要不断加强沟通,统一对铁路法院管辖范围的认识。铁路两级法院要统一立案标准、立案程序、立案工作范围,以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宗旨。

(四)增强办案人员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录入准确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

基础数据平台的搭建是实现法院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前铁路两级法院不同程度存在审判信息录入不完整、不规范现象,不能准确地反映案件信息,特别是由于铁路法院管辖范围的特殊性,部分法院在信息录入时对于案件来源、管辖依据的录入与案件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信息的网上采集、归类、整理数据不准确。加之法院审判系统软件自身统计功能的不健全还不能完全实现自动化统计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目前,铁路两级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有望建立司法工作一站式平台,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需求。

(五)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

从上述案件受理数据分析来看,铁路法院存在严重的不同类型案件受理数量差异较大的现象。这就意味着不同部门之间、不同部门法官之间审理案件数量、工作强度会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法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分配审理机制,优化法院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均衡法官工作量的配比。同时,要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建立符合铁路法院工作实际的诉调对接机制,以解决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矛盾化解方式单一的现状。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