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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北五岔法庭“三和调解法”止纷效果好
作者: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杨东  发布时间:2015-06-29 21:44:08 打印 字号: |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法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根据派出法庭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措施,着力克服社会关系日趋复杂,新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带来的困难,有效地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彰显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依法促“和”。近年来,北五岔法庭全体办案人员始终把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将司法审判过程各个调解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落实诉调对接,实现低成本、人性化、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针对该庭出现的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把诉讼风险说清,把矛盾焦点找准,把法律道理讲明白,力求在第一时间抚平对立双方的情绪,接受调解意见,从而达到“一碗暖心茶,心顺气顺案结事了”的目标,使92%以上的案件以调解方式消化在源头。

  二是专业调“和”。在调解案件时,坚持因案施策,有针对性的释法析理,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采用“面对面”式调解,邀请双方当事人当面质辩沟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对争议较大、民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且当事人对立情绪容易激化的案件,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逐步探索和建立诉前、庭前、庭中、庭后等多渠道调解机制,积极与当地基层组织协作,邀请村、镇干部参与协助调解,着力促使当事人和解纠纷。

  三是机制调“和”。北五岔法庭积极强化业务培训机制,由法庭法官不定期对两镇(北五岔镇、六户地镇)的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现场指导,有效地促进了调解联络员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丰富了调解工作经验,从而形成一个多方联动、互相配合的联调机制,使涉及农村的赡养、抚养、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损害赔偿等常见的多发性纠纷,在该调解组织网络中得以妥善解决在基层、消化在源头。今年以来,先后有34件民间纠纷通过基层调解组织的努力化干戈为玉帛。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