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帕米尔高原上默默奉献30多年的法官
作者:刘述山  发布时间:2015-06-02 13:26:56 打印 字号: | |
  李必桥,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先后在执行局、立案庭等部门担任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现任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立案庭庭长。

  在法院从事工作30多年来,数十年如一日。1986年从塔什库尔干县边防十二团退役后本可以回重庆老家与父母团圆,但他依然选择了留在塔什库尔干县当年艰苦的环境下工作至今。李必桥的父母、妻儿全在重庆老家,多年来,他只身一人过着一个人的日子......

  他住着只有34平米的小房子,房子陈设甚是简陋,仅有一张小床和一个桌子,什么家用电器都没有。在每次回到家中即使是加班到凌晨两三点钟回家,等待他的也只有一个冰凉的锅,他还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有时太累他连饭都顾不上吃就睡了。

  但是,即使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法律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为百姓办实事,是李必桥同志最大的心愿。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金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李必桥出身在一个普通家庭,自幼受着纯朴、善良、诚实的熏染。他知道,在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塔什库尔干县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

  在他三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面对各种荣誉他常说,“我只是法院集体中普通一员,我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谦虚谨慎,以现在为起点,以更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他常和同志们闲谈说“咱是法院的人,你办案子,有一点私心杂念,天平就会倾斜,老百姓都会看清楚,到时候丢的不仅是你个人的人,更重要的是影响法官的形象、党的形象.......”

  作为纪检组长做事必须讲求原则,他在工作中有“三不”:不擅自答复,不乱开口子,不照顾情面;行为上有“三章”:不接收礼品、礼金,不参加当事人的宴请,不以权谋私。他为了单位利益果断抵制公车私用,狠抓制度落实,不怕得罪同事,任何一名职工偶然想借用单位车辆作为私用,都会被他婉言拒绝。他认为:“为了单位集体的利益,不能怕得罪个别人,不能为了个人交情,损害集体利益。”

  李必桥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克服高原恶劣环境,立足于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一点一滴,用心去干。除担任审判员办好案之外,他还分管司法统计、党建、维护稳定、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他所分管的工作,都能全面细致的完成。面对繁重的各项工作,长时间的拼命,加之高原地区高海拔缺氧,空气中含氧量只有平原地区的70%,条件十分恶劣,他的身体出现异常,表现出记忆力严重减退、心室肥大、鼻腔无故流血、严重脱发、头晕目眩等高原病,但李必桥同志始终保持和发扬着“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工作标准更要高”的塔什库尔干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出色的完成了每项工作,从来没有向领导和组织诉过苦,也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帮助。

  乍看起来,李志必桥同志虽然只有50岁,但看着总像60多岁的老人。他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然而,其闪光之处正是体现在他几十年如一日的点滴小事之中,闪光的荣誉往往是由平常和朴素所铸就,选择了塔什库尔干工作30多年思想不动摇,这就是值得我们每个法院人学习的地方,他就是我们的榜样。
责任编辑:刘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