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办案“状元”的勤奋和真诚
作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苏昊  发布时间:2015-03-06 11:23:20 打印 字号: | |
   

“同当事人交流沟通什么、如何沟通交流,一方面体现法官的素质修养和能力水平,一方面直接影响诉讼调解的成败。”在谈到办案心得时,范琥把同当事人的深入交流放在了突出位置,
    范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法官,2014年,他共办理案件1231件,结案1227件。其中,判决结案202件,调解结案490件,撤诉532件,调撤率83.3%。成为乌市法院系统年度“办案状元”。除此之外,范琥已2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近1000件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至少2000名群众诉求得到快速回应,种种成绩的背后,是范琥用勤奋和真诚书写的努力。
   
    没有一分钟可以虚度
    “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同之处在于如何对时间加以利用。”对于范琥来说,上班前、午饭后、开庭间歇这些零碎的时间亦为珍贵。
    每个工作日的早上,范琥便早早来到法庭,查阅当日开庭的所有卷宗,逐一拟定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和调解做好准备。每天午饭后,他利用午休时间电话联系未能按时到庭的当事人,询问缺席原因、告知诉讼须知、电话疏导调解,为判决和后续调解工作做好准备。每天下班后的半小时,是他梳理全天工作的时间,查找工作不足、总结调解经验,探索审判规律。正是他的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别人眼里的“垃圾时间”,变成了他的“黄金时间”,在时间上占得了先机,快人一步。
    “速裁工作贵在速度,只有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才能体现速裁庭的价值。”范琥所在的速裁庭日程安排合理高效,平均每天开6、7个庭不算什么稀罕事,快速高效的节奏,范琥和同事们需要在精心的前期准备和高效的司法辅助工作基础上,通过了解案件、吃透案情、排期紧凑和衔接顺畅等诸多基础工作来支撑。

    让百姓明理还要知法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直到确实不能调和为止。”这些年来,范琥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调解时紧扣案件特点,抓住当事人心理,提前悉心沟通交流、庭中耐心明理释法、庭后诚心疏导劝解,运用“诉讼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而在调解工作当中,通过辨法析理来消除当事人疑虑是范琥一直以来所秉持的“金钥匙”。通过晓之以理,循循善诱,深入浅出地释明法理,范琥努力让双方当事人既要明白无误地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又要指出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引导当事人自觉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纷争,从而快速化解矛盾奠定法理基础。的法治思维,全面释明法律,切实化解当事人疑虑。
    在具体的调解过程当中,范琥总能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语疏导当事人思想,避免公式化和概念化的法律术语,抛弃废话、空话、套话和假话,针对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地运用群众语言释明法律,用当事人肯听、愿听、爱听的话开展调解,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信任基础。

    与当事人交流要走心
    速裁审判工作既要有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还要有群众观念和为民意识,更要有一颗耐心真诚和懂得感恩的心。
    范琥常说:“人要常怀感恩之心”。因为真诚,他能快速建立起群众对他的信任;因为感悟,他能够摸索出一套自己的方法,年办案一千多件,无一信访缠诉;因为感恩,他能够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喋喋不休。
    在速裁工作中,范琥注重感情融入,以朴素纯粹的真情和感人至深的暖意,以切实解决问题和困难为出发点,真情实意与当事人沟通,真情暖人心,实感融心扉,力戒拿腔拿调、冰冷无情,最大限度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为成功调处矛盾纠纷奠定心理基础。
    “心拉近了,当事人才会敞开心扉。”范琥说,在沟通中与群众距离增进互信,才有可能实现“速裁速调、以调促审”,用情理法的交融,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