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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启用裁判文书校对系统
作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锋  发布时间:2015-02-06 10:15:20 打印 字号: | |
  作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之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在乌鲁木齐市法院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已经日趋成熟、完善。目前,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应上网的裁判文书率已达100%。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一旦成稿发布就具有法律效应,不能容许有一点瑕疵。法律文书的好坏,直接反映了法院司法公开水平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作风、形象。为了帮助法官纠正裁判文书语法、逻辑、文书格式等方面存在的瑕疵,日前,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并启用 “裁判文书校对系统”。

  该系统以辅助法院提高文书整体质量,辅助法官编写检查文书为主要目的,充分考虑了裁判文书特点和法官文书制作习惯,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等各类裁判文书能够实现从字词、语法、内容和法律逻辑四个方面进行校对,具备一键规范、一键附录、一键生成、一键清除等功能。系统启用后,将大幅减少法律文书中的字词、语法、文书内容和法律逻辑错误,有效提高法律文书整体质量,节约大量的审判力量,使审判工作更加高效。

  在校对系统中点击一键规范,系统会自动对文书格式排版和字体进行规范;一键纠错时系统会自动纠出文书中的所有错误类型并统计显示纠错结果,纠错信息在文书右侧以批注形式提示;一键附录可将文书中所有提到的法条内容全部在文书最后生成附录;一键生成时系统将按当前案件类型自动新生成一个与案件相对应的WORD文书;一键清除可清除文书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在字典管理中,提交常出错的错别字词及相对应的正确词组经过专门负责错别字审批人员的审批后,以后文书中再出现此类错误,系统会给出纠错提示。使用者可通过查询统计可按地区、法院、部门、承办人、案子等统计纠错详细信息以及统计错别字增补情况。

   裁判文书校对系统的使用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中院干警通过学习和运用文书校对系统后,纷纷表示该系统大大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的效率和质量,能够节省大量的审判力量,确实是审判人员的好助手。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