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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法院员文忠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作者: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安秋旭  发布时间:2015-01-28 10:23:58 打印 字号: | |
  1月21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员文忠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今年48岁的员文忠现任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自1993年进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13次被评为“优秀干部”,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精神文明个人”,荣立三等功5次,两度被评为“师市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在法院工作的22年来,仅收到当事人锦旗就多达30余面,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自2000年进入执行局工作,员文忠每年执结的案件都在200件左右,案件的结案率、实际执结率年年位列榜首。截止到今年10月,员文忠2013年结案数已达141件,结案率达到85%,实际执结率达到75%,再一次位列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案件申请执行标的达1900余万元,已实际执行标的近1500万元,占全局执行总标的的近三分之一。

  在执行工作中,员文忠善于将法、理、情三者结合,找到每起案件的契合点,最终化解纠纷,营造和谐,得到当事人、同事和领导的一致好评。多年来,他不仅顺利执结了多起疑难重大案件,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如2010年,一起引起全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标的高达2000万元的案件,由自治区高院指定由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执行,经过4位执行员5年执行无果之后,最终交由员文忠办理。员文忠接手此案后,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与双方企业积极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谅解,一致积极协同解决此案。目前被执行人所欠款项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偿还完毕,这起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最大的执行案件被顺利执结。这起案件的执结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也为法院争得了荣誉。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