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属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发生在库尔勒市内的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自2014年5月1日起,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数量增多,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经调研发现,2014年度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三类案件数量占据案件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铁路运输人身损害案件数量呈现翻倍增长势头。2014年,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三类案件75件(截止12月31日),改变了以往铁路法院案件数量少、类型单一格局。此外,2014年,受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案件7件,较2013年增加4件。
民族语言诉讼案件增长迅猛,多被告当事人案件增多。2014年度,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少数民族的案件所占比例达到30%以上,庭审过程因双语诉讼,呈现出逐步延长的而且随着多被告当事人案件增多,担保等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化,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增加。
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主要体现在,案件受理后,送达工作不易完成,无法直接送达时,邮寄送达的结果多是无人签收或者被代收,被告因害怕诉讼、恶意逃避诉讼等原因,拒不向法院提供被告联系方式,甚至向法院隐瞒住址和联系方式,使得法院必须公告送达,极大影响了审判效率。另外,案件由于所涉内容杂、审查难,调解难等因素也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