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冰天雪地 不曾停下的脚步
作者: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潘宏  发布时间:2015-01-07 09:5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件兵地之间土地纠纷案件。沙湾县的马某某以沙湾县人民政府所颁发的《草原使用证》为依据,向沙湾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石河子玛纳斯河管理处赔偿侵占其四处草场的损失20余万元。一审马某某胜诉,其要求赔偿损失的主张得到支持。宣判后,原审被告石河子玛河管理处不服,提起上诉。该管理处认为沙湾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使用证》四至已涵盖了石河子玛纳斯河管理处水库的腹地,且四块土地的性质也非草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且该案涉及兵地之间土地确权,不应由人民法院处理,应当由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故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马某某的起诉。

  塔城中院在二审庭审后考虑到,该案因涉及到兵地之间的和谐团结,故应慎重处理。于是,主审人带领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专门赴两地进行调查,充分听取了两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对争议地块的说明。为稳妥起见,一行三人又冒着严寒,驱车到涉案的地块做了实地勘查,确认了地块的位置及用途。

  经过一天的奔波,塔城中院查明了事实,作出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的裁定。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