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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获最高院表彰
作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俊  发布时间:2014-12-23 09:58:03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百个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百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在新疆受表彰的4个集体和4名个人中,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执行三庭副庭长刘丽平获先进个人。这一荣誉的取得,与该市法院自2014年3月中旬至6月底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一系列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活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共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431件,执行到位标的1079.59万元,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认可。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快立快执”原则。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节点均实施严格管控,想方设法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让老百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法制报》、《乌鲁木齐晚报》执行曝光台公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利用市区繁华商业地带电子广告大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多起案件得到了主动执行。

  二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与工商、银行、公安、民航等部门建立起全方位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采取限高、限飞、限制出境、限制融资贷款、限制置产、交易、招投标等一系列措施,对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罚款、拘留,强化执行威慑,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通过报刊、微博等执行曝光台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对促履行,建立诚信体系发挥出了显著的作用。

  三是启动涉民语系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为进一步突出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特点,也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继续强化前期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同时,启动了民语系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清理活动,由各法院安排专人集中办理此类案件。

  四是大力推行执行信息公开。升级整合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的查询功能,申请人凭密码可以查询有关执行公开的信息,包括执行案件承办人、执行案件进展情况、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拍卖等一系列执行信息。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短信发送功能,确保以便捷、高效的方式实现当事人的知情权,承办人即时向案件申请人发送执行信息短信,将案件的每一步进展随时通过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案件申请人,使其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和动态,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得知案件的最新进展,避免当事人因不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而产生的焦虑和误解。这一举措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

  在此次法院开展的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并公布了一批社会影响面广、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以敢于担当的法官品格,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力克困难,加大力度,科学执行,全面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同时,为鼓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日前,该市法院对成绩突出的新市区人民法院、米东区人民法院和4名个人予以了表彰。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