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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伊犁州法院院长 托汗•拜多拉  发布时间:2014-12-16 09:59:29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系统研究了“依法治国”的相关问题,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中央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是对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四中全会出台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和划时代的意义。法院作为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的最重要的职能部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我们责无旁贷。我们要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的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和使命,为推进法治伊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做好法院工作,推动法院改革,完善法院运行体制、运转机制的基本保证。我们要牢记人民法院永远姓党,永远都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是不能改变、不能动摇、不能含糊的政治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要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法制信仰和司法良知,自觉抵制一切错误政治思想的影响和浸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要严厉打击暴恐犯罪,坚决维护伊犁社会稳定。近年来,新疆暴恐犯罪事件一度呈现高发频发态势,严重影响了新疆发展稳定大局,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暴恐犯罪分子的罪恶行径既是对人类文明的践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伊犁作为反恐斗争的前沿阵地,当前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社会稳定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严峻。法院作为党和人民群众的“刀把子”,我们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反恐维稳战争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加强“三非”整治,始终把打击民族分裂势力骨干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作为重中之重,下重拳、出狠手,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各类暴恐案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以超常规的思维、超常规的手段和超强硬的措施给“三股势力”犯罪以毁灭性打击,让所有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以严打专项行动成效回应社会各界关注,捍卫法律权威,确保伊犁“不出事、尤其不出大事”,确保伊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能动司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以建设民富州强、生态和美伊犁为目标,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伊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要围绕维护伊犁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一反两讲”,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两抢一盗”、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铸就“日月星珠”,提升工业经济实力,慎重审理好涉及投资与招商引资工作、涉及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件;围绕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区发展,妥善审理好土地流转、承包、草场、林权、农产品、农用物资等涉“三农”案件;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围绕生态立州,推进美丽伊犁建设,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围绕改善民生,妥善处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围绕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国际化,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外案件;围绕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要恪守公平公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要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排除干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恪守中立,平等保护,不偏不倚,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要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尤其要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用良好的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官的良知保障司法公正;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对已有的司法公开措施,要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辩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向群众反馈工作整改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法院文化和法院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宣传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法治伊犁建设进程。

  五要以担当的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投身到司法改革的浪潮中来,充分做好迎接司法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慎重安排、稳步前行,确保在司法改革的问题上紧紧跟上全疆、全国的步伐。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尽快实现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面上网的目标,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推进少数民族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加强审判法庭的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上直播。积极探索网上立案、网上受理申诉信访,着力提高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同时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保持稳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六是突出政治坚强,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指出,法院工作千头万绪,能不能做实做好,最关键的因素是人。解决好所有的问题的前提是解决好人的问题,解决好人的思想、能力和作风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硬”要求和张春贤书记提出的“四强”标准,努力在培养一支素质高、作风硬、道德水准高的干部队伍方面下一番功夫,做到对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严格约束好干部,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头脑,教育引导干部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政治敏感和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危险就在眼前,暴恐就在身边”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钢铁卫士。要牢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群众路线教育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方面,切实抓常、抓细、抓长,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要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任”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司法清明、法院清政、法官清廉,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法治伊犁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