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是指各民族之间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高度概括和深刻阐述了中国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对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重要指导意义。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党组把民族团结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以司法为民为主线,抓学习、重教育、求团结、思稳定,全力落实民族团结各项措施,切实把民族团结工作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际工作中,有效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本文以水区法院为例谈谈如何开展好法院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院党组以团结的氛围推进法院工作
多年来,水区法院党组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各项创建措施,制定了水区法院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安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法庭、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同时,狠抓干部思想教育,在教育内容、形式上求实、求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把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与民主法制教育以及国情、区情、社情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与讨论相结合。教育方式灵活多样,采取领导干部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举办民族理论知识讲座,开展民族问题理论研讨、参观反暴乱展览,举办民族团结座谈会、联谊会、出板报等形式,深化学习教育成效。特别是在5·22后,院党组组织各族干警深入揭批声讨5·22暴恐罪行,在声讨会上民汉干警同仇敌忾,表达了对暴恐分子的愤怒和对维护新疆稳定、还人民群众以安定生活的决心。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理论上提高了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认识,增强了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促进各民族干警间的团结,真正做到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每逢中国传统节假日,少数民族干警主动申请值班,汉族同志不忘少数民族情谊,总会邀请他们聚餐共庆节日。每逢古尔邦、肉孜节,院党组都为少数民族干警送上祝福和礼物,组成慰问小组到家中去庆贺节日。各族干警互叙情谊,载歌载舞,欢歌笑语、欢聚一堂,在全院形成一种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风尚,营造了浓郁的各民族干警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
以教育活动月为契机提升创建成效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水区法院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广泛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开展了多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达到以五月促全年的效果,推动了全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教育月,注重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月取得实效,并通过教育月活动总结经验、宣传表彰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为重点,推进水区法院民族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对教育月活动做到有力领导,有效保障。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在院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按照制定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安排意见”的部署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使各项活动在强有力组织保障的前提下,持续稳步开展。二是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弘扬民族团结正能量。水区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办公室,安排干警参观乌市“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展。5月23日,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了民族团结教育题材影片《真爱》。三是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水区法院以“忠诚与信仰”为主题开展了道德讲堂活动,内容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重点,自觉把“忠诚”作为前进道路上的价值标尺和行动指针,不断提高使命感和荣誉感。四是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有关严厉打击暴恐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精神,组织干警深入揭批声讨5·22暴恐罪行,进一步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指示精神上来,力求统一思想,坚定政治信念,增强民族团结,同心同德,全力投入维稳工作和做好本职工作。五是深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定政治理想信念。六是深入社区调研,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水区法院机关党委向全院党员干警发起倡议,号召全院干警向英吉沙县色提力乡霍加库勒村的孩子们捐款,在六一儿童节为这些孩子购买学习文具。七是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丰富各族干警生活。通过参加水区举办的“民族团结”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活动,让干警挖掘身边民族团结故事,树立良好学习典范。
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任用
多年来,法院十分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关心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每年都为民语系干警创造学习深造的条件,为他们购买翻译书籍。在全国法官学院初任法官培训班中,水区法院优先选派少数民族法官参加培训,并安排少数民族法官参加全国汉语水平测试培训,以提高水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的业务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和干部努力,近几来,水区法院7名少数民族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维吾尔族党员干警达到100%,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人数的25%。同时,院党组很注重对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近年来,有多名民族干警走到中层领导岗位,他们的工作成绩也受到党组的肯定和全院干警的赞扬。水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古丽鲜和审判员阿依加玛力同志是水区法院培养多年的两位少数民族女干部,也是水区法院民族团结建设工作的楷模。她们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古丽鲜同志曾被授予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水磨沟区“阿迪·艾沙奖”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自治区十佳优秀女法官”;阿依加玛力也被评为“市级十佳优秀女干警”和“全疆调解能手”。各族法官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水区法院立足法院工作的本职,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设立双语法庭,审理双语案件,加强执法办案,确保法律实施,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反恐严打斗争、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四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7·5、5·22分流案件的审理任务。法院“双语”案件审判员集中在审判一线,他们始终坚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工作中他们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决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将严厉打击犯罪与依法保障人权并重,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建设合力,为水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不同民族的领导、干警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在市委、区委和街道办每年开展的义务献血活动中,水区法院各族党员干部都涌跃参加,有的干部因为是稀有血型主动多献,一名乌孜别克族法官在得知自己是RH阴性稀缺血型,主动请缨,在一次献血时多献了300ml,还登记加入稀有血型库。各族干警乐于助人、扶弱济困的事例不胜枚举,一件件、一桩桩都折射出在这个民族团结大家庭中,全院干警深深的民族情、为民心。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水区法院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院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巩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水区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