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2014年11月26日)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严格司法”的要求,并用专条加以具体规定。这是我们党继此前提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之后,在党的重要文献中对法律实施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又一重大观点和重要部署。
昨天,围绕规范司法行为这一主题,自治区高级法院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今天,也向各位记者通报我区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区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一、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
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
一是紧抓立案这个诉讼首要环节,严格规范立案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全区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规范服务标准,细化公开了各类型案件的立案条件、程序及要求,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等具体事项,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全区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正常工作时间停止收案,坚决杜绝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现象。加强立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案件繁简分流等措施,加快立案审查进程,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审判管理,开展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活动,推进均衡结案,提出了年终不搞突击结案、不限制收案的工作目标,彻底纠正和防止部分法院年终不收案或限制收案的现象。2014年截止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70875件,同比上升14.05%。
二是紧抓庭审这个诉讼的重点环节,严格规范庭审工作。针对庭审活动不规范现象,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三大诉讼法制定了《庭审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庭前准备工作和庭审操作规程,强化了法官释法答疑义务,严格了审判人员的言行举止。在全区法院开展庭审规范化工作评查,通过落实《庭审规范》提升开庭质效。制定《人民法院出庭规则》,对诉讼参与人出庭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了意见,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律师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责。全面落实证据公开、裁判结果、依据公开和回避等制度。
三是紧抓执行这个诉讼的最终环节,严格规范执行工作。针对当事人权益难以及时兑现的现状,全区法院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完善了立、审、执信息共享配合机制,完善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加快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向社会公开42445件执行案件信息,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建设,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和申报力度,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金融行为随时进行查控,积极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全区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131件,标的金额9105.28万元。
四是紧抓审判指导这个重要环节,严格规范对下指导工作。自治区高级法院印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实施办法》。认真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印发了《依法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活动若干问题解答》,《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意见》等,领导带队赴重点地区开展严打工作指导和专项培训16次。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围绕审判中的突出问题带案下基层指导,编发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和案件裁判标准。截止10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6.1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五是紧抓审判监督这个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审判监督工作和减刑、假释工作。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反馈机制的若干意见》,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的审查工作,严格再审启动条件和改判标准。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联系会议纪要》,推动检察监督与法院内部纠错机制的紧密衔接,抗诉案件数量有明显减少。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减刑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对近三年内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倒查。建立重点和敏感减刑、假释案件报批备案制度,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要求,对职务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在“新疆法院网”进行公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减刑、假释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
一是坚持阳光司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建设。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基础上,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法院“三大平台”建设目标,确定6个法院启动“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乌鲁木齐等部分法院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和院长信箱,开展庭审网上直播,有88个法院进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行列。截止10月,全区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8987份。建立了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高级法院在官方网站“新疆法院网”上开通了“案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法律文库”等便民服务栏目,今年已召开8次新闻发布会,继开通新浪官方微博“西域天平”后,又开通了腾讯官方微博和微信,并在微信平台开设了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栏目。与新疆电视台录制汉、维、哈语严打专题访谈节目,配合相关媒体做好暴恐案件开庭、宣判、执行等活动的现场采访录像,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
根据高级法院制定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今年全区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700名。截止10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315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3.85%,同比上升3.32%。自治区高级法院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约监督员。完善与代表、委员分级联络机制,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评估、采纳、整改和反馈工作,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16件、意见建议12件,认真了解、督办并回复网站“给大法官留言”41条。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走访代表、委员266人4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12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528人次。
二是坚持法治原则,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工作的意见》,修订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化解“入口不顺”、“出口不畅”难题。进一步完善了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复查、审查、再审工作,确保执法错误或瑕疵得到及时发现和依法纠正。成立信访督导合议庭,赴重点地区巡回督导重点信访案件。落实约期接谈、领导接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在全国高级法院率先在信访大厅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引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协助接待信访群众,疏导心理情绪,梳理上访诉求,促进了涉诉信访秩序的好转。
三是坚持“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审判权制约机制。改革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明确合议庭职能范围,建立主审法官案件自我评价机制。推进完善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健全审判监督机制,制定了院庭领导裁判文书签发权限规定,规范了院庭长案件审批权限。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有关问题的职能。加强案件审限跟踪流程管理,使案件办理的各个节点都得到有效监控。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有针对性地修改了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加大了长期未结案件评估权重,长期未结案件比率0.78%,同比下降0.90个百分点。针对新疆严打斗争形势,高级法院主动与最高人民法院协调死刑案件复核工作,死刑案件复核时间平均缩短至一个月左右,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
一是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全区法院按照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的要求,坚持全员岗位培训,适时开展法官上岗、任职、晋级培训。启动“新法英才”工程和“双千”计划,加快了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步伐。截至10月,自治区高级法院共举办各类集中培训32个班5200余人次(含巡回培训),培训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法官740余人次,促进各族法官正确理解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
二是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高级人民法院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容易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司法廉洁教育,编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全区法院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凡法官的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能在办案岗位工作,两者不能兼得。同时,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整合出台《全区法院文化建设基本标准和示范单位评选办法》,以文化建设促进队伍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区优秀法院、优秀法官等评选表彰活动,今年与新疆平安网联办“新疆最美基层法官”网络评选活动,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引导广大干警守住公正司法职业道德底线。同时,健全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完善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评价和问责制度,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法必究。截至10月,全区法院共查处违法案件1起1人、违纪案件13起17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查处违纪案件1起1人。
三是着力加强司法督察。今年,自治区高级法院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乌昌、克拉玛依、奎屯、乌苏、独山子等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察,下发4份《审务督察告之书》。对巴州、阿克苏、克州、和田、喀什5个中级法院、31个基层法院和25个派出人民法庭落实庭审纪律、司法作风、工作秩序等情况进行了督察,向全疆下发了《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将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反馈给相关中院,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四是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用高科技手段规范司法行为。高级法院完成5个高清科技法庭建设,升级改造二、三级专网宽带扩容工程,完成全区法院核心数据备份项目和视频会议高清系统建设。目前,全区法院共建成科技法庭212个,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基本实现“每案必录”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科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