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快铁路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自治区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现总结调研成果如下。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铁路法院党组带领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领先”(指标领先、影响力领先、核心竞争力领先)、“四个一流”(抓一流党建,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培养出王属军、叶新华等一批杰出的优秀法官。透过这些成绩,方方面面无不包含着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1、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铁路法院、运用北京清华紫光、大鹏软件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诉讼来法院后,立案庭按要求录入立案信息,快速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是通过网上进行,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检索利用。
2、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中级法院、高院领导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审判监督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议内容从程序、事实、法律适用、诉讼收费、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预测六大方面细化为多个小项,评议时依照评议细则逐项进行,评查结果每月在网上通报排位。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书面通知承办人,在局域网上公布,每月通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去年,没有出现一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现象。
3、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用于发布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审判法庭位置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设立电子公告系统,每天公告案件开庭审理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法院形象。
4、法庭审理实现科技法庭数字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建立了数字法庭,庭审实行了科技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即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联网,高院的领导随时可以了解到法院每个审判庭的庭审情况。
5、司法服务实现便民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以追求效率和便民作为审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着力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外设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大厅,将收受证据材料、上诉文书、公示催告、诉讼保全等与审判相关的内容集中办理,解决群众找不到法官、跑不起法院的问题;对内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文书送达等环节集中管理,解决法官事务性工作过多,不能专心审判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实际运行,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提高审判效率和规范司法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当事人对这项机制创新表示了由衷地赞扬,认为:“审判管理机构和当事人服务大厅,设置科学,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效率,也促进了司法透明”。
(二)队伍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了勤政廉洁。
1、法官队伍实现精英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上个世纪年代初,就打破了传统的进人渠道,由原来从部队转业干部和地方招干中进人转变为招收德才兼备的优秀政法大学生。目前,该院共有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 人,其中在编 人,干警 人,聘任制人员 人。队伍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 人,博士 人,博士后 人。今年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预招8名审判人员。
2、法官管理实现民主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实现法官精英化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强化了法官自我管理的理念,设立了委员会,赋予其在法官评价、教育培训、晋职晋级、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和参与权,通过充分尊重法官自主性的自律手段,逐步探索建立起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型法官管理机制。
3、岗位考核信息实现公开公平化。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制定的《工作人员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中,他们从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将岗位目标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公开考评结果,奖优罚劣,接受监督,并将全年考核结果装入干警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培养、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用数字说话,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变原来的物质奖励为多元化奖励方式,对表现突出的奖励、休假、学习、晋级等。
4、规范行为实现监控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院领导和监督部门运用电视监控系统对院机关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使干警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修订完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多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在局域网上公开,供干警学习查阅,政治处、办公室、审监庭等纪检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纳入《纪律作风量化考核》严格奖惩。与此同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开通监督电话,每逢院长接待日所有院领导均到信访室接待群众,随时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实现院长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廉洁自律。
5、人事管理实现数字化。据考察了解,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还建立了人事、工资信息管理子系统,及时输入相关信息,方便查找利用。
(三)司法政务管理自动化、电子化,提高了保障效能。
1、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运用《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该软件由管理系统、纠错系统和评查系统三部分组成。使各种公文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和公文收发、传阅等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发文仅仅局限于对外单位,实现无纸化办公,改变了传统公文处理中效率低下的“文件旅行”,提高公文运转速度。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内、外网计算机严格分开,确保网络运行安全,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
2、安全保卫实现了规范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在进法院的大门处安装了安防监控探头和安检门以及手持安检仪,在办公区安装了接触式IC卡指纹识别门禁控制系统。当事人办事必须经门卫登记后在一楼接待室办理。在审判庭、接待室、楼内大厅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每个监控点均可在网络上传输记录、查询,用于安全防范。
3、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建立了财务信息子系统,与自治区财政厅开通了专网专用,实现会计电算化,成本核算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了对诉讼费的管理,财务人员通过电脑对每件案件收费情况逐一检查,严禁多收或少收,严格财经纪律。同时,还建立了物资装备管理电子系统,固定资产、物资装备和办案文书、办公用品分门别类建立微机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家底,既保证工作需要,又确保厉行节约。
4、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子系统,运用科学的《文档管理系统》软件,录入建院以来的所有文书档案文件目录,方便检索查阅。对近年以来的所有诉讼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做到诉讼实物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归档,方便利用,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5、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广泛运用网络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信息共享。法院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都被录入微机转换为数字形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多人同时上网查阅。二是严格了管理制度。审判流程、审限跟踪、诉讼收费等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并按照预先设立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人为因素干扰。院领导和监督部门通过网络随时掌握各类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特别是解决了人民法庭不便管理的问题。三是节约了工作成本。审限跟踪、统计分析、财务管理、人事工资管理、档案管理、公文传递等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节约了大量人力资源。各类文字材料、裁判文书以数字形式在网上传递,文印纸张费用大幅度减少。四是提高了工作效率。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后,信息材料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明显加快,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考察体会和加快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通过调研学习上级法院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全新的司法理念、公正高效的办案效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硬件设施的投资方式等等,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无尽的思考。而这些变化无一不是现代科技带来的产物,诠释了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这一真理。毋须讳言,我们尚处在不发达的西部地区,财政不可能亦无能力完全负担我们发展、建设的巨大投入,因此根本不具有发达地区所能给予的财力支持,对此不存在可比性。然而,他们先进的理念、管理方式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特别是信息革命所产生的巨大效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搞好信息化建设的决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政府及自治区高院、清华紫光等单位的关心帮助,有全体法院干警的积极参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的信息化建设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
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结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实际,要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依法治院,从严治院,科技强院”的理念。管理模式要从行政化管理为主向司法化管理为主转变管理内容要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管理方式要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管理方法要从他律为主向自律为主转变,管理手段要从传统型向现代智能化转变。据悉,最高院即将出台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是人民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促进队伍廉洁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抢占了发展先机,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发展;要充分认识到上级法院和领导的关怀与期盼。过来,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铁路中院、清华紫光华宇公司等单位对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信息化建设给予了诸多关心和支持,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只有通过加倍努力,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才能不辜负上级法院和领导的期盼和要求。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全员参与
信息化建设不是某个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涵盖了我们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好的一件大事。为此,一要领导带头。只有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付诸于具体行动,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才能带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参与。二要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条件。要挤出经费,给广大法官购买和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要通过开展培训,使干警全面掌握电脑等设备的基本操作规程。四要切实把局域网办好办活,增强可读性和适用性,提高法官参与的热情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健全制度
一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审管办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治部为主体建立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运转流畅,使审判工作步入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办公现代化的轨道。二是要重点建立局域网管理、案件信息录入等相关配套制度,突出抓好立案和审判管理这两个环节,充分发挥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法官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三是要认真抓好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必须狠抓考核
首先要对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将书记员分到各个审判业务庭。因书记员比较熟练电脑知识,在信息化建设的初期,书记员可以起到电脑老师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可以协助法官做一些案卷装订等事务性工作,一定程度减轻法官负担。其次要对现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审视和评判,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量化细化指标,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最后要将信息化建设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之与岗位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