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让法官从办公室走出去,把法庭开设在牧民家中,拉近与人群众的关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法官下乡百公里 法庭开到牧民家
今年9月,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法官驱车至喀拉布勒根乡吉别特村到牧民家中进行办案,调解一起民汉互涉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使闲置近二年多的土地得以继续耕种。
2006年初,张某租种布某的土地50亩,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张某长期使用该土地,一次性支付承包费2.2万,5年为一个期限,5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时无承包费。合同到期后,布某以租金较低为由未与张某续签合同,准备将土地承包给他人,张某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予归还土地并挖坑阻挠他人进入土地,双方经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故诉至法院。
起诉时,恰逢夏季作物耕种期,承办法官考虑到该土地已闲置二年多,如不尽快办结,恐将会再闲置一年,遂驱车二百多公里到双方家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按照现时的租金,由张某继续耕种一年,明年返回土地或重新签订合同,张某当场交付了租金,承办法官与原告代理律师一起将租金送至布某家中。在临走时,哈萨克族牧民布某握着法官的手笑了起来,汉族法官也露出了笑容。
巡回法庭下基层 百姓得方便
富蕴县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偏东,阿勒泰山南麓,准噶尔盆地北缘,与蒙古国接壤,境南北长413公里,东西宽180公里,行政面积3.24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205公里,是一个以牧为主的少数民族边境县。县境内多山区丘陵,各乡镇距离远,点多线长,山区小道较多,冬季严寒。富蕴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注重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为了方面牧民打官司,富蕴县法院改变以往坐堂问案的办案方式,把权威、严肃的法庭开到牧民家中、牧场中,富蕴县法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让法官从办公室中走出去,从审判庭上走出去,到那些偏远地区,去倾听农牧民的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通过面对面地开庭,零距离接触,让农牧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人民法官就在他们身边,就在他们心中。
富蕴县法院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实施多样化的便民服务,在开庭过程中,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最大化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为根本目标,在审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院7名一线法官不畏艰苦,有重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件,下乡开庭、上门办案,并注重庭前调解形式多样性,抓住一切有利调解的情形,到农牧区、到被告家、到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并注重利用“外力”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借助当地政府、有威望的人以及当事人的亲戚等开展调解工作,不拘形式,以化解矛盾为最终目标。
同时,富蕴县法院在巡回审判中要求承办法官注重与旁听群众间的互动,在当好案件的裁判员的同时,又要做好法制宣传,当好法制宣传的讲解员,关注贴近农牧民关注的民生问题,以案释法,达到审结一件案件,教育一大片的宣传效果,立足于多化解一个矛盾,就会得到农牧民兄弟多一份理解和认可的最终目标。促使巡回法庭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在富蕴县铁买克乡开展宣传法治时,一位哈萨克族中年妇女说到:“以前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法律宣传、开庭审理情况,现在能这么近距离亲眼看到,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谢谢你们!”
截至目前,该院共因深入农牧区纠纷现场调查取证、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等活动,累计出动警力50余人次、出动车辆10余次,巡回法庭开庭10余次,审结案件80余件,涉诉标的300多万。有效的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为边陲小镇的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不断探索创新 提高法院公信力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富蕴县人民法院坚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的原则,积极践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用法官的“勤跑腿”换当事人的“少折腾”,在拉近与群众距离的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法官深入六乡三镇,开展法律指导、法律援助、法律咨询,零距离服务群众。
通过巡回法庭,拓宽了司法便民领域,减轻了基层群众诉累,使法院工作取得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探索法院服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意义十分重大。此项工作将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长效机制永远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