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乌鲁木齐县法院板房沟法庭赛尔克法官调解记
作者: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刘华  发布时间:2014-09-16 09:41:36 打印 字号: | |
  乌鲁木齐的南山秋高气爽,金黄色的麦田远远看去使整个大地呈现出一片秋天的盛况。9月11日这天,秋风瑟瑟渗透着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一大早笔者随乌鲁木齐县板房沟法庭赛尔克法官和书记员叶力江驱车前往辖区托里乡乌拉泊村办案。

  车上,赛尔克法官向笔者说道:“这个案子我已经是第四次去乌拉泊村当事人家里了,毕竟是一家人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有些事情一旦上了法庭就无可挽回了,我还是想尽力做做调解工作,希望婆婆和媳妇重新生活在一起。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只有小家和谐了我们的大家才能繁荣富强”。随之赛尔克法官向笔者绍了案件的整个过程。

  原告沙某与被告阿某系儿媳关系。1998年原告沙某与被告阿某的次子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男。2013年原告丈夫因病去世,丈夫去世后原告沙某及三个孩子一起与被告阿某共同生活。婆婆的生活起居基本由原告沙某照料,一年多大家相处融洽。但后来被告阿某听到村里人说土地有可能征迁,万一儿媳妇再改嫁把家产都拿走,她一个老人怎么生活。村里人的一些闲言碎语让婆婆阿某信以为真。坚决要求和儿媳妇沙某分家。决定将家里40只羊和四头牛归原告所有,并让其搬到离自己10米处的一间小房子居住。起初,原告沙某坚决不同意分家,认为自己和丈夫一手经营了这个家庭,从原来的几只羊发展到如今的几百只,还省吃俭用盖了新房子,如今丈夫去世了就让她搬出去,心里难以接受。但是被告却坚持分家。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带着三个孩子搬到了不足15平米的小房子生活,时隔几个月原告和被告每天形同陌路。再三考虑,原告沙某决定将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家产。

  一个小时后到达乌拉泊村被告阿某老人家中。一下车,笔者便看到院子里很多人,像是在等待赛法官的到来。

  乌拉泊村委会副主任马赛用不太熟练的汉语告诉笔者:“他们也找过村委会出面解决,可是双方都没有能说通,还是告到了法院。今天,我们知道法院的人再次来处理这个案子我也赶过来了,希望能出点力。”

  不一会,看见赛法官用手招呼着门外的人进房子里面。70岁高龄的被告阿某及姊妹和原告沙某及姊妹、村委会副主任等12人盘腿坐在炕上,墙壁四处挂着浓郁的哈萨克风情挂毯,在花花绿绿的挂毯衬托下原本僵持的气氛显得稍微有些缓和。炕上的人你一句我一句用哈萨克语不停的说着什么,坐在一旁的原被告双方不时抹着眼泪。赛尔克法官起初先是耐心倾听各方意见,等大家都沉默了,赛法官开始给双方进行调解,眉语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神情,透露着一个基层法官认真、细致和耐心的工作态度。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最终看到了婆婆和儿媳妇及所有人的笑脸。此时已经是中午3点钟。借着哈萨克族的风俗习惯,在场人共同鉴证婆婆和儿媳妇喝下了“和好茶”。

  “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把农牧民群众的事情放在心坎上,真心实意的为他们解决困难,这才是我们法官的职责,义不容辞的义务。她们笑了我们才能欣慰”。返回法庭的路上赛尔克法官告诉笔者。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