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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法院:完善参审机制 发挥陪审职能作用
作者:民丰县人民法院 张韶阳  发布时间:2014-09-10 09:36:30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陪审职能作用,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参审机制、强化陪审工作,确保了陪审实效。

  建立陪审管理机制,避免空挂名。建立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制度,定期向其单位通报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取得单位对陪审员工作的支持;严格落实陪审员管理办法,实行每名陪审员参审时间、参审案件类型以及参审案件数等量化统计,建立履职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增强参审责任心,提高履职积极性;定期举办陪审员座谈交流会、旁听庭审等活动,主动征求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方法,提高陪审员法律素养和参审履职技能。  

  规范参审机制,避免只陪不审。对邻里纠纷、侵权纠纷及离婚纠纷等案件,尽量邀请陪审员参加。开庭前,保障案件预知权,安排陪审员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保障充分参与权,让陪审员与法官搞好分工协作,保证人民陪审员调查询问的机会和时间;评议时,保障独立表决权,先让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的处理独立行使表决权;审结后,将裁判文书送给陪审员征求其意见,以方便他们及时对裁判文书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提升陪审员参审的质量和效果。  

  扩大参审范围,拓展陪审职能。发挥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容易与当事人沟通、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等优势,扩大参审范围,拓展陪审员职能,除了邀请陪审员参与庭审和评议案件外,更多地邀请陪审员参与到诉讼调解、执行等工作中来,陪审员以普通民众身份析情讲理,抚平当事人对立情绪,缓和双方矛盾,促使案件顺利解决。

  半年多来,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诉讼案件33件/次,调解率达72%,无一超审理期限,无一缠诉闹访,充分发挥了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