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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开展群教活动要注意防止四种认识
作者:鄯善县人民法院 史汗青  发布时间:2014-08-14 09:37:19 打印 字号: | |
  目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扎实稳步推进。活动中,鄯善县人民法院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将自己摆进去,全程参加集中封闭学习,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建议、谈心交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政治坚强,聚焦四风,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边查边改,立说立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基层法院在全国法院序列中处于最基层的位置,担负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压力大,面临着许多的考验和挑战。在此情况下,既要搞好各项工作,又要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形成全院一盘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科学调配,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又要注意防止出现四种错误片面认识,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防止出现被认为是搞形式、走过场的错误片面认识

  近年来开展的“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教育活动都收到了明显成效,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巩固执政基础起到了重要作用。政法系统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提升干警思想政治道德素养、提高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有些干部群众没有看到这些成效,反而认为现在的学习教育活动太多,多数都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只要走完该走的程序就算完成任务了。这是严重的思想认识错误,这些认识和做法不但使个人学习教育成效降低,更造成政令不通、执行不力,影响落实效果,影响党政机关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和群众的利益。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执政一年不到的时间里,推出“八项规定”等重大作风建设举措,并加大落实力度,显示出中央强大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党中央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只有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投入,强化落实,才能确保取得实效。

  二、防止出现 “审判业务工作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不紧、关系不大”的错误片面认识

  有的干警认为,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多了,反而影响自己的工作。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一方面,学习是终身的,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是提高干警综合素养、提高办案质效的重要途径之一,有道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坚持终身学习理念,才能不断更新知识,跟上时代步伐,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另一方面,法院所有工作都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来开展的,审判执行工作本身就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对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的进一步强化,也是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的重大举措,积极参与,全身心投入,是党的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干警个人修为的需要,更是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防止出现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风而过”的错误片面认识

  中央决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分两批进行,其根本目的是要集中一年左右的时间,用整风的精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但是,我们绝不能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当作一项阶段性工作,也不能当成一项额外的任务,轰轰烈烈一阵子,过后还是老样子。一方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并整改到位,活动结束后,未整改到位以及新暴露出的问题,要继续整改,避免“旧病复发”。另一方面,要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在集中时间治标的同时,本着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纪律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督办落实机制和问责办法,用制度措施保障教育实践活动的长效推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

  四、防止出现“联系等于扶贫、无权无钱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错误片面认识

  在实践过程中,看到有些领导干部给予自己的联系户一些扶持,而普通干部没有能力给予扶持,有些干部因此抱怨,认为自己无权无钱,联系群众不起作用,下去多了反而增加基层负担,不想多下基层。再则,有的联系户“等、靠、要”思想严重,认为挂钩联系就是对口挂钩扶贫,就应该给予他们经济上的好处。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更助长了少数村民“等、靠、要”思想,形成“养懒人”的风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旨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因此,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在加强自身建设,重在多和群众联系交流沟通,了解掌握群众所想所需所急所盼,深入调研,全面反映情况,并尽所能多为民办一些实事、好事,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这些才是干警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群众的主要工作任务,真正使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