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 建章立制 增强司法公开有序性
(一)加强领导,增强司法公开使命意识
1、统一提高认识。近年以来,分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州直法院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申报了第一、第二批全区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3年8月在新源县法院组织召开了州直法院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推进会,先后对伊宁市、察布查尔县和新源县法院进行现场观摩,并有5个法院进行大会经验交流。分院党组书记张志德在推进会上强调,分院和各县(市)法院要树立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今年全面铺开、全部创建达标。
2、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会后,分院、各县(市)法院认真贯彻推进会精神,以不同形式组织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在全?甯删杏炝伺ê竦幕肪撤瘴АN饲惺蹈愫谜庀罟ぷ鳎怪钊氤志谩⒔】涤行蚩埂7衷鹤懦闪⒘擞傻匙槭榧钦胖镜峦镜H巫槌ぃ泻乖撼さH胃弊槌ぃ匙槌稍奔案鞑棵鸥涸鹑宋稍钡乃痉üぷ髁斓夹∽椤A斓夹∽橄律璋旃遥旃疑柙谡尾俊U尾恐魅我佬送镜H伟旃抑魅危涸鹚痉ü娜粘9ぷ鳎魅妨斯ぷ髟鹑危贫斯ぷ鞣桨傅龋行贫衷骸⒏飨兀ㄊ校┓ㄔ核痉üぷ魈峁┣坑辛Φ淖橹U稀T诖唇ü讨校匙槭榧钦胖镜峦径啻蔚礁飨兀ㄊ校┓ㄔ杭觳槎降迹⑾指霰鸬ノ涣斓疾还恢厥印⒐ぷ髁Χ炔还坏任侍馐保奔唇醒纤嗯溃蠹笆闭摹?
(二)健全机制,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伊犁州分院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实施方案》和《伊犁州分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审查管理办法》等。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佳绩”的总体思路,明确了三年内司法公开工作的目标与任务,争取2013年全部达标。同时,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建立考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文书公开制度和网络管理制度等。通过以上制度,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制度化、常态化工作。
二、拓宽渠道 创新方法 增强司法公开针对性
(一)创新方式,深化司法公开外延
近年来,分院围绕“关注民生、送法基层” 这一主题,创新了司法公开方式。一是在霍尔果斯口岸开展司法调研,设立“法官巡回工作站”,服务口岸经济发展;二是针对哈萨克民族的婚姻、生活习俗,深入农牧区进行调研,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的经济、生活和婚姻权利;三是针对维稳形势,法官到各县重点乡(镇)、街道或者进入监狱进行宣讲,以案说法。据统计,两年来巡回办案136次,送法进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39人次;维稳工作队、扶贫组人员和党员法官深入社区街道、村队困难农户了解民情,结对帮扶、宣讲法律、调处纠纷等达到230人次;四是共建法学实践基地,与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合作,培养锻炼实习学生4批121人;五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媒体,如《人民法院报》、《新疆法制报》、《伊犁审判》、《伊犁日报》、《伊犁晚报》和“新疆法院网”等,集中反映州直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建设、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法官典型,不断提升法院在社会上的影响力。2013年9月,高院安排多家媒体来伊集中采访,在社会上得到了很好的反响,是一次鲜活的司法公开实践活动。
(二)拓宽业务,增强司法公开内涵
1、立案公开。根据立案公开的具体要求,分院在立案大厅门口通道围墙栏杆上设置了13块双语公示栏,为当事人提供立案须知和诉讼指南等。在立案大厅门口设置安全检测设备。立案一庭在立案大庭承担诉讼便民服务职能。大厅墙面有排期开庭电子屏、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诉讼费等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等内容。印制了立案、诉讼等各种小卡片,放置在立案接待窗口供当事人查阅。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等。大厅里还有电视机、饮水机、沙发椅和卫生间等。设置导诉台,安排导诉人员,方便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诉讼、咨询等。设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告知诉讼风险、信访接待答复、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解决纠纷的方式等,配置信息查询机——触摸屏,在查询机上可以查询案件受理、排期开庭、法院基本职能、内设机构、诉讼须知、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材料收转等事项。分院领导工作日轮流接待当事人,进一步扩展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同时,安排专门的办公室为公诉机关工作人员阅卷休息。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消除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2、庭审公开。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率达到了100%。对案件证据的认证、质证过程进行公开、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率。落实有关案件回避制度,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案件。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利用法院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二是邀请社区、扶贫村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三是选择重要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新闻媒体旁听、报道案件。两年来,旁听案件167人次,新闻媒体旁听、报道案件23件次。
3、执行公开。近年来,分院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首先对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工作制度网络、上墙公开,为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了解案件执行过程提供方便。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征求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骨榭觯欢圆扇〔榉狻⒖垩骸⒍辰帷⒒Φ戎葱写胧┑模笆备嬷降笔氯耍欢匝≡窦ā⑵拦馈⑴穆舻然沟墓毯徒峁嫦虻笔氯斯=⒅葱屑喽街圃蓟啤6灾葱锌钕畹氖杖》⒎拧⒅葱斜甑奈锏谋9堋⑵拦馈⑴穆簟⒈渎舻某绦蚝徒峁戎氐慊方诤椭匾孪睿笆备嬷笔氯耍怪葱泄ぷ髟谒降笔氯思喽较陆校煌ü纭⒚教骞疾宦男蟹梢逦竦谋恢葱腥说男畔ⅲ欢杂谖薹ㄖ唇岬陌讣婪ㄓ枰灾兄埂⒅战幔⑹槊娓嬷笔氯硕灾兄埂⒅战岬睦碛伞⑻跫约吧昵牖指粗葱械娜ɡ屯揪丁?
4、听证公开。分院立案二庭负责案件申诉和听证工作,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同时,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2012年,公开听证案件 228件,公开听证率95%。同时对司法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重要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听证。
5、文书公开。分院按照最高法院、高级法院有关规定和《伊犁州直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诉讼过程和程序,充分表述当事人各方的诉辩意见,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内容;加强裁判说理,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和理由;对当事人的请求、主张、论证支持与否的理由说理公开,让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贯彻最高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伊犁州分院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审查管理办法》,除依法不公开上网的裁判文书外,尽可能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目前,通过法院内外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共计 195篇,达到公开案件的20%左右,其中汉语裁判文书(包括执行裁定)195 篇,哈语、维语裁判文书0篇。
6、审务公开。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外宣和简报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审判职能、队伍建设、日常活动、工作流程、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非涉密性文件和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2012、2013年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 “公众开放日”活动各2次,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亲和力和公信力。先后邀请社区群众、扶贫村群众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在法院内外网站,公布分院的基本概况、分院领导的基本信息,开通书记、院长电子信箱,搭建与社会(网民)交流、互动的平台。利用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机会,先后在办公楼二楼和文化体育活动室设置了法院文化长廊;投入资金建设法院图书室(5000册)和电子阅览室。
三、创新载体 强化监督 确保司法公开实效性
(一)注重科技,提升司法公开平台
近年来,随着法院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分院和县(市)法院逐步加大了网络建设投入,现已形成三级网络。2012年3月,分院开通了法院外网,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审核把关严格”的网络建设标准,设置了“法院概况”、“新闻中心”、“法官风采”、“法苑文化”、“裁判文书”、“专题报道”、“开庭公告”、“法律法规”等栏目,突出对法院职能、内设机构、诉讼程序、开庭信息、审判流程、法律文书、管理制度等群众比较关注的事项进行公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 28万人次,发布信息300余条,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建设了网络监控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网上查案、庭室监督、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案件信息、办案过程、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公开、公正。目前,分院有数字化法庭4个,实现部分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
(二)强化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实效
1、主动走出去。近年来,分院树立主动走出去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自治州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和重点案件。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改进司法工作作风。
2、热情请进来。分院坚持热情请进来,认真落实司法民主监督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选任义务执法监督员11名;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司法为民“监督员”和法院与群众间的“联络员”作用;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走进法院、走近法官。
3、内外有监督。分院注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开展纸质案卷和电子案卷的“双评查”活动,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纳入到监督管理的范围。建立过问案件登记、说情干扰警示和监督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自觉地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全面推行司法“六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规范司法行为;三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斓母骼喟讣险婊馗慈舜蟠砗驼痹凇傲交帷逼诩涠苑ㄔ汗ぷ魈岢龅囊饧⒔ㄒ椋凰氖墙⒘喽狡教ǎ枇⑼端叩缁啊?24小时录音电话、网上举报邮箱,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发挥司法义务监督员作用,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个人年终岗责考评。六是强化执行监督管理,对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进行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实现了常规监督管理机制。
四、努力的方向
分院司法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以“六公开”标准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下一步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努力大胆探索加以改进,争取创建达标。
一是裁判文书上网率不够;二是邀请群众旁听庭审范围不够广,数量不够多;三是审务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鲜活;四是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数量不够、比例较低;五是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内容少、刷新不及时;六是没有建设多媒体证据电子展示系统(实现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七是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制度尚未试行。
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使信息化建设基本达到硬件设备完善、网络覆盖法庭、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运行标准,实现“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