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正确看待和分析当前舆论发展的趋势,自觉主动地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对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研究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传播规律,深刻把握新媒体环境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司法的新特点、新动向,不断增强做好新媒体环境下的司法新闻宣传工作能力。
一、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宣传工作现状
1、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信息的撰写和报送,进一步加大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力度;明确规定各部门信息、调研和宣传撰写任务,包括信息篇幅、调研文章、宣传材料等具体数量,要求各部门分块负责,责任严格落实到人。定期对各基层法院、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作为各院、各部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制定和修改了若干重要司法宣传文件。制作《舆情简报》,每季度质管会进行通报,抓好风险防控;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法院全面加强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细则》,将党委宣传部、政法委、高院加强和改进政法宣传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
3、完成宣传机构的设置。形成了党组书记亲任组长,新闻发言人和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及基层法院党组书记任副组长,中院各单位正职领导和基层法院宣传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架构,成立了宣教科,打牢了组织基础。
4、确立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开通并良好运行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已有近10万个粉丝,具有一定影响力。
6、建立网评员队伍。精选出5名特约评论员,结合法院工作,每月组织跟帖和撰写评论文章,强化正能量宣传。
7、做好红山网问政平台的答复工作。2013年办理平台信件15封,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倍。
8、做好法院网、楼宇电视等自媒体的维护管理。法院内网维护由庭室责任管理制度运行良好,自主发稿意识与稿件质量增强。将楼宇电视打造成为我院非常重要的一个自媒体宣传平台,充分体现高效、前沿、快捷、直观、丰富等,迅速传播法院要闻,搭建庭室和单位间的交流平台,送吉祥,送祝福,送温暖,使之成为干警喜闻乐见和关注度高的宣传阵地,为法院建设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9、乌鲁木齐市中院自2010年1月7日首次对庭审进行网上直播以来,已在乌鲁木齐法院网上实现庭审直播案件108期,庭审直播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运行态势。尤其是2013年乌鲁木齐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后,司法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速度进一步加快,庭审直播更加密集,直播频率由最初的每周播出一期到每天播出一期发展到目前每天播出四期,实现“庭审街面化、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
10、开展生动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开放日我们向社会积极推荐优秀法官,让他们不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实实在在地走到百姓的面前、走近百姓的生活、走进百姓的心中。
11、强化与媒体的通联。充分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和互动,运用QQ群、微信群等新兴通讯手段,建立与媒体的密切联系和高效运转,保证法院随时能够通过媒体传达重要信息,同时为媒体对法院的关注搭建绿色通道、做好工作、就餐、休息、车辆等服务保障,实现区市两级媒体都安排了对口记者,保证随通随到,严格宣传纪律。建立了与本地天山网、亚心网、红山网三大网络媒体的通联关系,在天山网法治频道首播了庭审现场、风采录、光荣榜专栏的内容。
二、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仍认?ぷ鞑蝗缫滴窆ぷ髦匾ぷ骺共痪猓?
2、宣传信息报送不平衡,稿件质量有待提高。时效性、动态性的稿件报送多,而经验性、问题性、研究性的稿件少,稿件结构相对单一。稿件报送一直停留在“就事论事”、报流水账的较浅层次上,缺乏深度的提炼和挖掘,没有充分发挥宣传信息应有的作用;稿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稿件甚至还存在语法错误,逻辑性不强等问题,个别部门稿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较差,一些好的题材、好的信息没有及时采编、上报,贻误了时机。
3、社会矛盾日趋多样化。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形式更加多样,矛盾更加复杂,易发生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法院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压力更大。同时,网络的迅速发展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时,往往不通过合法渠道,而是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对信息真假的辨别相对较难,不明真相的群众容易盲目跟风,在网上不负责任的散布对法院的负面言论。
4、考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为促进基层法院宣传工作,中院制定了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基层法院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基层法院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案例消息报道,减少对学术调研文章、法院文化、广播、电视媒体选题等节目的深度报道,制约着司法宣传精品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宣传工作的建议
1、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规范司法宣传工作。一是从认识上提高。把宣传信息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二是从队伍上加强,在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保证立案、审判、执行一线的工作信息能得到及时捕捉、挖掘、归纳和总结,形成“上下联动、专兼并举、人人动手”的局面,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定期召开座谈会、选派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特别是要增强其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三是从制度上完善。不断修订完善本院司法宣传奖励办法和相关工作目标责任书,激励干警把个案中的法制教育题材归纳上升为学术理论,把总结的办案经验体现到法律实践中;四是从机制上保障。继续加大新闻宣传硬件投入,配全配强采编器材,在新闻写作资料订阅、宣传用品购置、宣传工作用车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2、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媒介素养。结合审判、执行工作,认真开展涉法涉诉舆情排查,增强防范意识,逐案分析查找不安定因素,制定处置方案,不断提升新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及引导能力。注重打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突出工作亮点及经验总结,用典型案例引导社会舆论,积聚正能量。通过举办培训班、定期召开座谈会、选派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特别是要增强其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
3、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提高宣传质量和层次。一方面法院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多体裁地宣传报道法院审判工作,如专题报道、专访、短新闻、评论等,及时、系统地对审判工作进行报道,尽量让群众和社会了解到法院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从而不断推动审判事业良性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今后,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新媒体时代的新闻宣传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公众亲和力和法治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