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纲
前言
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和谐实际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法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论据及论证的过程
一、概念、认识、理解
(一)对暴力、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概念及其现实表现的认识与理解
(二)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与理解
(三)对“法治”及其作用的认识与理解
二、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三)法治是解决当前突出社会问题的主要手段
三、暴力犯罪与和谐法治社会的关系
(一)打击是遏制刑事暴力犯罪高发的直接而有效的手段
(二)实行打防并举,加强防范工作,更有效地控制犯罪
(三)社会的和谐发展必将从根本上削减产生和诱发犯罪的各种因素,提高全社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能力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从对暴力、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法治、和谐社会的概念、认识、理解入手,从分析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等三个方面入手,从暴力恐怖犯罪对和谐法治社会的影响入手,深刻阐述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揭示了暴力恐怖犯罪对和谐法治社会的影响,阐述了建立和谐法治社会能够从根本上削减产生和诱发暴力恐怖犯罪的各种因素,提出打击和预防暴力恐怖犯罪的几点措施和意见。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能力,最终实现社会良性和谐的理念。
关键词:暴力 恐怖犯罪 法治 和谐社会
一、概念、认识、理解
(一)暴力、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概念及其现实表现
1、基本概念
暴力 在刑法学概念里系指行为人在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时,所采取的摧残、强制他人身体的一种凶恶残酷的手段。如杀人、伤害、殴打、捆绑等等。暴力犯罪 是指通过暴力手段来实现自己目的的一类犯罪行为。意大利法学家加罗法罗把凡是实施暴力手段,使被害人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而满足自己欲望和需要的犯罪行为均规划为暴力犯罪的范畴。如,抢劫罪,犯罪分子就是通过对被害人实施杀伤、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暴力犯罪多属重罪。暴力犯罪的基本特点是,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是对国家、集体与公民的直接危害,其结果必然会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社会的进程。恐怖活动犯罪 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国际间有意识地使用暴力制造恐怖,并以杀害或威胁个人或人群的生命、破坏公私财产为手段,以实现某种政治或其他目的的行为。从广义来讲,恐怖活动犯罪包括劫持飞机,爆炸、暗杀、绑架外交人员、袭击和占领外国使馆、种族隔离与种族灭绝等罪行,但从狭义来讲,主要是指对国家元首、政府官员、外交代表及其家属进行谋杀、绑架或伤害,侵犯其住所与车辆等。在西方犯罪学理论和有关的国际文献中,一般把针对国家或社会的暴力恐怖活动统称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使用暴力的动机和目的?钦涡缘?,目标是反对国家和社会。所以这种犯罪从理论上被列入政治犯罪的范畴。当把恐怖活动放到具体国家的法律范围之内考察时,一切恐怖活动都属于该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活动对任何一个受侵害的社会来说,实际上就是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正因为这种犯罪从理论上看是政治犯罪,但由于它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大,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不能按政治犯罪对待,有关国际公约明确地把这种罪行列入可引渡罪,不作为政治犯罪处理。如不引渡,则必须起诉,这反映了国际社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决心和客观需要。
2.当前社会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的现实表现及其实质
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犯罪问题就是一个突出表现,在所有的犯罪中,暴力犯罪或暴力恐怖活动犯罪占有较大的比例,其犯罪后果具有严重性和广泛性,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由于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的暴力性、恐怖性特点,往往给社会带来的恐惧的感觉比较的强烈。
现阶段暴力犯罪的社会表现:
(1)边境地区(尤其是新疆、西藏地区)的民族分裂势力恣意进行的主要以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的暴力恐怖活动近几年(尤其是2013、2014年)上升的趋势较为明显。
(2)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等暴力犯罪不断增多,犯罪的手段也极其残忍,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比较猖獗,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城乡社会治安秩序。
(4)抢劫、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辆等侵财性案件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着社会安定。
(5)团伙犯罪、流窜犯罪和青少年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农村劣迹人员进入城市进行犯罪的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6)随着经济建设和交通网络建设的加快发展,犯罪分子跨地区作案的犯罪活动也在明显增多。
(7)边境地区与内地的涉毒涉枪犯罪有增无减,因吸毒进行犯罪的情况明显上升。
3、暴力恐怖活动犯罪在特殊地域(新疆地区)的现实表现及其实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优势战略的深入实施,新疆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尤其是近几年,新疆社会处在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这个全面发展的历史关键时期,暴力恐怖活动犯罪就像一只毒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新疆成为我国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的重灾区),严重的侵害了新疆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也给各族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同时也严重的妨碍了新疆社会、政治、经济的全面发展。
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犯罪主要是指 境内外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简称“三股势力”,下同),为达到分裂中国、建立“东突厥斯坦国”的政治目的,他们以宗教极端面目出现,以“民族独立”为目标,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以使用爆炸、残杀、暗杀、放火、投毒、武装袭击、绑架、抢劫等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所实施的,侵犯或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以及公民生命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反社会、反人类的严重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旨在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恐怖氛围,扰乱社会持续,影响社会稳定,妄想破坏祖国统一,企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 。新疆的暴力恐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包括暴力犯罪)相比,在犯罪目的、侵害的客体、犯罪背景以及犯罪人员结构等方面有本质的区别。
其主要犯罪方式和社会表现是:
(1)策划、组织骚乱、暴乱
(2)爆炸、投毒、纵火,制造恐怖气氛
(3)暗杀、弑杀各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
(4)武装对抗、袭警、攻击政权机关
(5)建立秘密训练营,制造武器弹药,培训骨干
(6)实施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为恐怖活动筹集资金
新疆暴力恐怖犯罪的基本特点:
(1)暴力恐怖活动政治化、国际化政治诉求明显。
(2)犯罪目的的反人类、反社会性,犯罪手段的多样残忍性。
(3)犯罪行为暴力化倾向较重,目的在于引起社会恐慌,引起人们的心理恐慌。
(4)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的区域更加扩大化、跨国化。
(5)将宗教极端思想作为发动暴力恐怖活动的精神力量来源,有着共同宗教或民族情感的个体基于某种原因自发地聚集的一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组织。
(6)利用现代化传媒强化思想渗透,煽动暴力恐怖犯罪
(7)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通过制造抢劫、盗窃等手段积累活动活动经费。
(8)以“境外策划和指挥、境内行动”为分裂活动的主要方式。
(9)组织者往往打着宗教的幌子,利用地下讲经的方式吸纳新成员
我们要注意到,新疆发生的恐怖事件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国际恐怖主义,尤其是中亚地区的一些恐怖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暴恐分子不仅仅威胁中国社会的公共安全,也对周边地区乃至国际社会构成威胁。因此,加强反恐领域国际合作,形成打击和防控恐怖?饕宓目绻逑岛驼甯窬郑κ谴笫扑骱捅厝谎≡瘢澜绺鞴Ω每购献鳎执蚧髡庑┖廖薜紫摺⒓と巳ǖ谋┛址肿印M币档氖牵鹤诮碳酥饕迨粲谡畏冻耄蜃抛诮痰钠旌牛邮抡位疃圃炜植朗录皇亲诮瘫旧? 。对暴恐分子怀有双重标准,有违正义,更对反恐有害。
(二)对“和谐”社会的认识与理解
在中国,“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都将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作为终极目标。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讲究“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饥者得食,寒者得衣”等人类社会和谐稳定的理想境界。形成了包容、融合、平衡、谦让、交流、克己、修身、维护秩序、遵从自然等和谐的精神, 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对我们处理当代国际、国内事务具有重要的价值。在国外,古希腊、古罗马是西方文明的发祥地,西方文明中,和谐社会的理念也通过不同的文化和语言传承,诸如“自由、平等、博爱”、“不准过于豪富,不许有赤贫”等美好的愿望。和谐是千百年来人类最珍贵的精神价值,也是最完美的状态。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人们一直在追求社会平等、安定、和谐的理想境界。
(三)“法治”的概念及认识与理解
“法治” 是一种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法律思想。在中国,“法治”最初由法家所提出的,是与儒家的“人治”、“礼治”相对立的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主张。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以实行君主专制为目的的,但在当时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在反对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在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从反对君主专制、主张共和制出发,最早提出法治思想,认为“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古代思想家这种法治思想在当时是不能实现的。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和封建特权,也主张法治,并在取得政权后,用法的形式把基本原则定型化、制度化、这对确认资产阶级民主、巩固资本主义统治秩序起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时期,法反映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极大权威和治理国家的有力工具。使国家的一切活动真正按法律和规定去办,把立法、执法和普遍守法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真正的法治和健全的法制 。现代法治经历了历史的传承与发展,以一种价值理念,制度机理显现,是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是一种实在的治理过程。以保障和实现正义、自由、民主、平等、秩序、和谐等社会价值为核心内容的治国方略。
二、法治和和谐社会的关系
综观当今世界,法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是在同样的社会背景和相同的时空条件下展开的,二者不仅有着共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共同的价值追求,而且有着同样的步骤、环节和发展阶段,同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和困难。法治建设的目的就是建设和谐有序的法治和谐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依靠法治手段、方法和途径,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法治,其内涵包括法律、民主、公平与正义,和谐社会的表现是人们生活的安定(安全)有序,诚信、友爱、富裕、充满活力、心情舒畅,和谐社会的境界,是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和睦相处,协调生存与发展。这才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社会的理想境界。
(一)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和谐是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对于和谐社会而言,具有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巨大作用。一个社会是否和谐,是由和谐社会特质来衡量的。法治秩序能够满足和谐社会的秩序化的特质要求,法治功能能够协调社会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关系,平衡社会各要素的利益诉求,规范社会的分化、流动和整合秩序,使社会内部各个部分、社会系统各个要素之间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达成良性互动,消除社会各类冲突和矛盾,消除社会隔阂,推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法治能够实现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的特质的理想目标。人权保障是法治的终极目标,法治与人权是相辅相成,相互连接的。
(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是当代中国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所决定的,也是我国人民总结、吸取了建国以来建设国家、治理国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借鉴、吸取世界发达国家治国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成果后,对治国模式的必然选择。“依法治国”与“法治”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治国方式,而且还是治理的过程,是一种实在的可操作的具体的治理方式和方法。在?缁嵘畹母鞲龇矫妫鞲隽煊蚨家逑址ㄖ嗡枷耄岢狗ㄖ畏铰浴?
(三)法治是解决当前突出社会问题的主要手段
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经济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新的社会利益格局正在构建,这必然导致多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凸显。这些矛盾和冲突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如:司法不公问题、权力腐败问题、生?肪扯窕侍狻⑸缁崾Х段侍狻⑸缁嶂伟捕窕侍狻⑿陆缁岬谋┛职讣喾⑵捣⑽侍獾鹊取U庑┪侍饩哂衅毡樾浴⑽:π浴⑹贝浴⒏丛有院投嘌缘奶卣鳌H绻聿坏保拐錾缁嵫现赝呀谑У鳎跋煺錾缁岬奈榷ê托常跋焐缁岬慕】捣⒄埂=饩稣庑┪侍猓匦敫菡庑┪侍獾牟煌灾剩プ≌庑┪侍獾氖抵屎凸丶凳┳酆现卫怼T谧酆现卫碇校ㄖ问侵饕氖侄危ㄖ挝饩稣庑┪侍馓峁┘壑当曜迹峁┚咛宓囊谰莺桶旆ǎ峁┏沟捉饩龃死辔侍獾某ばЩ疲ㄖ问怯行Ы饩龈骼辔侍獾氖侄危谴俳缁岷托车目煽勘U稀?
三、暴力犯罪与和谐法治社会的关系
犯罪是社会的毒瘤,犯罪的发生牵动着社会的每一根神经。尤其是暴力和恐怖活动犯罪,是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现象。近年来,由于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和海外黑社会组织向祖国大陆的不断渗透的影响。国内暴力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尤其是在新疆、西藏等边境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暴力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重要环节。
社会有序是社会稳定的前提。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就是要靠法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也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各种犯罪现象始终不同程度地存在,也同样不同程度地危害着整个社会的安定。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要发展,人民要安居乐业,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打击犯罪和防控犯罪,就必须坚持打防两手抓,把打击犯罪和防控犯罪作为一项坚持不懈的工作来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昭示我们,在打击犯罪问题上,我们要在稳、准、狠地保持严打态势的同时,不能单纯一味地追求司法效益,更要追求各种刑事政策的社会效益,不仅要追求严打斗争的短期效应,更要积极构建科学的防控长效机制。
(一)打击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的直接而有效的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现阶段各种刑事犯罪总体继续呈上升势头,而且一些刑事犯罪如:暴力恐怖犯罪、黑恶犯罪势力等已凸显出危害我国基层政权的性质,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和保政权的高度,清醒认识,吸取教训,沉着应对,战而胜之。当前,要重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入室盗窃、盗抢车辆等侵财性犯罪,加强公检法司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同时要处理好依法与从重从快和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
(二)实行打防并举,加强防范工作,更有效地控制犯罪
打击犯罪固然是控制犯罪的有力手段,然而由于犯罪问题和原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预防犯罪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其实质上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工作。可以说,打击是治标,防范是治本,两者必须实行并举,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同样,相对于防范而言,打击犯罪有明确的工作主体,其依据国家刑事法律使用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手段,对犯罪具有惩罚和震慑作用。由此可见,只有实行打防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采取各种措施,严格实施社会管理,严密防范,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打击和预防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最根本的就是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力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宣传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防控犯罪体系,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处理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防范工作:一是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思想道德素质(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强公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引导人们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高公民自我遵纪守法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平安与安全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防控能力。三是要大力加强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要大力疏导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四是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要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社会的和谐发展必将?痈旧舷醪陀辗⒎缸锏母髦忠蛩兀岣呷缁岽蚧骱驮し赖哪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和谐程度不断提高,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将更为健全,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公民之间合作宽容、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人们更加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社会分配更趋合理,司法的公正性更有保障等等和谐因素的建立,对减少犯罪的产生必将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四)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前,我国社会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但相对来说仍处于社会变革期,相应的安全形势也处于对敌斗争的复杂期和刑事犯罪高发期,社会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点仍然很突出。我们面临的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在新疆地区面临的全面进行社会面整体反对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维稳工作任务较为艰巨)。在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下,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有效预防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与发展,为构建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平安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