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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法院:规范送达程序 提高送达效率
作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马小琴   发布时间:2014-08-01 16:22:1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由于部分诉讼文书送达存在困难,个别案件甚至因送达问题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严重影响案件审判质效,为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送达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天山区人民法院从以下方面抓好送达工作:

  强化投递人员的素质教育,开展送达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送达有效性。

  定期举办与送达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强化投递人员责任意识及效率意识,以规范投递人员投递行为,使之明确送达的法律效力和可能导致送达无效的情形,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投递,提高送达准确性和效率。法院选派法官对投递人员进行培训,制作通俗易懂的工作手册,发给投递人员,以提高送达效率。

  完善司法邮寄送达工作制度,对投递时限和回执退回时间予以明确限定。

  根据寄送地的远近规定不同的投递时限及回执退回时间,如规定邮件到达地为本区范围内的,应在法院交邮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送达,并在五日内将送达回执退回法院。若被送达人受送达地址属于其他县区的,邮政部门应在三日内转递给被送达地址所在的邮政部门,该邮政部门收到后应在三日内送达完毕,送达后须五日内将送达回执退回法院,限定超限邮件比例。对怠于履行送达义务的邮寄人员,限定惩罚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惩戒,提高投递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创新邮寄送达方式,多措并举解决送达难问题。

  改革邮件详情单格式,增设案情信息栏,增加透明度,注明双方当事人名称及案由,避免收件人害怕承担签收责任而盲目拒绝签收。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互动沟通,联合创新邮寄送达方式,比如“邮寄公告送达”、“司法专邮”等方式。争取公安机关的配合,对当事人故意逃避接受法律文书的,专门的邮寄人员可以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地或住所地直接进行送达。借助社会专业资源力量,改革法院司法送达工作,合力提高邮寄送达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