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做一名敢于担当的人民法官
作者:崔建民 张慧芳 董晓钊  发布时间:2014-04-04 11:12:52 打印 字号: | |
记者感言: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担当。莫合特·吐逊用自己的誓言,诠释了人民法官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可靠、秉公执法、无私无畏的高尚情怀。
    做为一名民族法官,莫合特·吐逊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捍卫国家安全。他团结各族职工群众,敢于同各种恶势力做斗争。他心系职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有着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勤勉奋进的人生境界。社会需要这样的法官,人民呼唤敢于担当的法官。
    32年来,莫合特·吐逊从一名基层法院书记员成长为三师中院副院长,他用法律武器惩恶扬善,被当地职工群众亲切地称为“民事纠纷的调解员”、“保护群众利益的督察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莫合特·吐逊的事迹展示了兵团法院和兵团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
    “我只是在法官这个特殊岗位上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担当了我应该承担的责任。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维吾尔族法官,我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理直气壮地维护民族团结和法律尊严,实现辖区稳定安宁。”这就是莫合特·吐逊的独白。


做一名敢于担当的人民法官
——记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兵团第三师中级法院副院长莫合特·吐逊

    “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做一名敢于担当的人民法官。”4月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合特·吐逊开门见山地对记者说……    
    莫合特·吐逊的胸前挂着金色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徽章。之前,他还获得了很多荣誉。2008年,他荣获第三师劳动模范称号;2010年,他被兵团党委政法委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2012年,他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立二等功;2013年12月他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荣记二等功。
    莫合特·吐逊是一名维吾尔族法官,从事司法工作32年。1982 年,21 岁的莫合特·吐逊调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舒克垦区人民法院,从书记员成长为基层人民法院庭长、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用法律武器守护着边疆辖区稳定和职工群众的生活安宁。2003 年以来,莫合特·吐逊主办的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达60 余件,连续11 年审结的重大刑事案件无一件改判,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当事人申诉上访,无一件抗诉。这些成绩的背后,经历了无数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要有为党尽责的勇气把每一件大案办成铁案
    “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把每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办成铁案。”这是莫合特· 吐逊的决心和勇气。兵团第三师地处南疆喀什少数民族聚居区,莫合特·吐逊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做到依法办案、公正审判,保护各民族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由于一些案件难度大取证困难,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量刑过重或过轻的现象,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莫合特·吐逊总结出自己一套办案方法,即“三认真”“两坚持”:取证认真,审判程序认真,量刑认真;坚持深入职工群众,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注重证据,防止冤案及量刑过重或过轻现象发生;坚持严查严办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不徇私情,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打开一本本阅卷记录,透过一行行清晰的字迹,我们看到的是一名法官执法为民的情怀。
    2010年3月,莫合特·吐逊审理一起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涉及人数多,案情复杂,莫合特·吐逊负责专案组工作。为使案件依法高效审结,在办理中他带领专案组成员不分昼夜地开展工作,大量阅卷、调查取证、提审、制作法律文书和汇报案情。“莫合特·吐逊取证特别严谨,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被告人行凶时穿什么衣服拿什么工具都问得清清楚楚,并同受害人陈述进行详细核对,做到没有任何纰漏。”专案组成员告诉记者,他对每一个被告询问笔录多达17 次,每一次笔录都详细核对,被告回答有出入时他立刻能够提出,有效防止了被告翻供。“法官自己心中要有杆秤,只有仔细阅卷写笔录,列庭审提纲,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审判时才更有说服力。”莫合特·吐逊说。开庭那天,案件被告母亲和姐姐前往看守所要求探监,当得知被告人已被押往法院时急忙赶到了法庭。她们不知道家人罪行有多大,只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亲人,当母亲在法庭上看见自己儿子时当场昏倒在地。莫合特·吐逊宣布休庭,一边派人将那位母亲送往医院,一边安慰其他亲属,并告知其犯下的罪行。 几天后,被告的父亲又找到莫合特·吐逊说:“我儿子该判刑,我们国家这么好,他还要搞破坏,我以前不知道情况,现在支持你。”最终,该案判决后被告人无一人上诉。随后,莫合特·吐逊又组织干警奔赴辖区各个团场和连队开展法制宣讲,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法律。
    莫合特·吐逊说,“审理大案要案不是一件轻松事,办案中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要准确量刑定罪,让当事人心服口服。”2011年1月,喀什地区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之后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15起相关案件。为使案件依法高效审结,莫合特·吐逊协调指挥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阅卷、调查取证、讯问被告人、制作法律文书、汇报案情等工作。因准备充分,15起案件仅用了10天就审理完毕,当庭宣判后1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为此,莫合特·吐逊和合议庭成员荣记个人二等功,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由于其他师缺少民族法官,近几年莫合特·吐逊还先后6 次赴二师、八师、十三师、十四师办理发生在当地的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涉及民族当事人的刑事、民事案件。哈密地区与喀什市相距4000多里,最近的和田地区也与 喀什市相距1000里。5年来,莫合特·吐逊为援助办案累计行程达4万多里。
    任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后,凡是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院党组都委派莫合特·吐逊主持审理。为此,莫合特·吐逊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到取证认真、审判认真、量刑认真准确。莫合特·吐逊经常深入团场、连队,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防止冤案及量刑过重或过轻的现象发生。3年来,作为副院长的莫合特·吐逊亲自审理案件93件。
    要用最大能力和本领去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
    莫合特·吐逊办案不仅重视法律效果,还特别注重社会效果,他说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办案中,法官的言语稍有不慎,甚至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会引起当事人激烈的反映,莫合特·吐逊非常重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教育工作。开庭前,他都会耐心地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解释法律和政策;开庭时,他邀请当事人家属旁听,让他们现场了解审判过程和结果;开庭后,他再次给当事人及家属做思想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莫合特·吐逊常说,“小纠纷处理不好,有可能转成刑事案件。”遇到纠纷,他鼓励干警们力争在没立案之前就通过调节达成协议,这样既节省司法资源,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2008 年,阿克陶县维吾尔族妇女阿某与三师某团某连承包户赛某达成口头协议,参与棉花种植获取报酬。由于团里对棉花种植管理严格,赛某担心阿某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田管工作,又雇佣了一名短工,并从阿的工资中扣除3000 元作为雇工酬劳。阿某以自己有能力完成工作为由起诉承包户,一审判决阿某胜诉。承包户不服,又上诉至三师中院。见到莫合特·吐逊,阿某的情绪非常激动,大喊大叫哭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莫合特·吐逊一边劝说,一边询问情况,并耐心讲解法律程序,把阿某劝回了家。回到办公室,莫合特·吐逊调出案卷仔细查看,认为一审判决正确。他亲自找到赛某所在连的连长的电话,和连长一起做通了始终不服判决的赛某的思想工作,把3000 元工钱付给了阿某。拿到工钱的阿某哭了,她紧紧握住莫合特·吐逊的手表示感谢:“我这是高兴的眼泪,兵团的法官好样的。”
    “莫合特·吐逊是兵团法院有名的调解能手,他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调解满意是彻底解决矛盾最有效的方法,去年我与他一起办理了3 起民事案件,一起撤诉,两起调解成功。”三师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艾尼帕介绍说。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样重要。我们要尊重被告人及家属平等对话,用法律说事,给他们提供一个倾诉的渠道,疏导他们的不满情绪,帮助他们认识罪行,不仅要让他们服判,更重要的是尽最大力量挽救他们。”莫合特·吐逊对记者说。
    要把百姓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尽心尽力办好
    莫合特·吐逊常说:“民事案件看似很小,但对职工群众而言那是天大的事。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思路敏捷,掌握当事人心态,注意好的效果。”
    2012年12月,艾山江·热合曼因家庭琐事来到法庭要求与妻子离婚,双方父母也因孙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参与纠纷。一审过程中,法官一句不恰当的话惹怒了当事人,女方父亲追着法官又骂又打,男方母亲在法庭上大哭大闹。得知情况莫合特·吐逊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案情后,他敏锐捕捉到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即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他详细告知双方上诉的权利,将双方劝回了各自的居住地。3天后,女方父亲代其女儿递交上诉状,莫合特·吐逊抓住老人舍不下孙子的心理,循循善诱,让老人以孩子为重,逐渐消除了老人的怒气。随后,他又接着劝导男方母亲:“孙子是奶奶的心头肉,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他还是你的孙子。”老太太的心结也慢慢打开。经多次劝解疏导,4位老人的距离逐步拉近,经过开庭审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审理该案的一审法官找到莫合特·吐逊讨教秘诀,莫合特·吐逊只说了6个字:善心、耐心、细心。
吃人嘴短 拿人手软 怎么能公正办案
    连一个馕都不能吃别人的。莫合特·吐逊平时不喝酒、不抽烟、不打牌,每次出差办案时间都安排得很紧,看案卷做笔录,当事人家属根本无机可乘。三师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办案条件艰苦,法官人数少,少数民族法官更是缺少。几乎所有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大案要案,莫合特·吐逊都要亲自参与审判。多年来,掌握着审判权的莫合特·吐逊遇到过为数不少的“不速之客”,请他高抬贵手。今年初,一位自称是当事人家属的陌生人敲开莫合特·吐逊的家门,放下一只羊就走。莫合特·吐逊立刻追出门外,“快把羊拿走,不然明天到法院纪检组去领羊。”来者一听这话,只好把羊拿了回去。这样的事情,每年都会发生。
    面对受托前来说情的亲友,莫合特·吐逊都会向他们讲明事理,并告诫他们不要再替别人做这样的事情。“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怎么能公正办案呢?吃请不是小事,吃了就会有事,当事人不仅会对我有意见,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对法院和法律的公正有意见。”谈起廉洁执法,莫合特·吐逊这样说。32 年来,纪检机关无一起涉莫合特·吐逊的不廉举报,也无一起他违纪行为品德记录。
     法官不仅要有强烈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还要有较强的职业水平和司法能力。作为一名法官,莫合特·吐逊时常感到自己的知识不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为此,他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办案和审判程序。工作期间,他通过参加成人考试,进入新疆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习;他还通过了新疆大学高等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律本科学历;他坚持自学汉语,现在不仅能说一口标准的汉语普通话,还能轻松地阅读汉语文章。“不停地学习,能让我更好地办理各类案件,做好各民族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也能给身边的同事带个头。”莫合特·吐逊说。
    “面对法院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有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分忧的担当精神。何谓担当?词典中的解释为“接受并负起责任”。对法官来说,担当是一种意识和责任,担当是一种精神和勇气,担当是一种能力和本领。法官只有真正具备这些品质,才能肩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担。”莫合特·吐逊对我们说。
    多年来,莫合特·吐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