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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水区法院立案庭荣获“巾帼文明岗”称号
作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张文博  发布时间:2014-03-12 10:04:56 打印 字号: | |
  2014年3月5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水磨沟区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水磨沟区“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热情服务”这是该区法院对立案工作确立的工作目标。立案庭的女法官就是心执这一目标,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以“热心、细心、耐心、贴心、爱心”为遵旨服务于人民群众,在立案窗口及调裁中心树立了“巾帼文明岗”的良好形象。

  水区法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全院集体努力下连续被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同时,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为充分发挥我院女性干部的工作能动性,突出特色庭室,于2014年1月成立了以立案庭女干警为成员的水区法院立案庭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小组,全方位地完善立案大厅及调裁中心的各项便民措施,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创建工作严谨、有序,取得了考评组成员的一致认可。水区法院立案庭被授予水磨沟区“巾帼文明岗”的称号。此殊荣的取得是我院广大女干警的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工作上给予的大力支持。

  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立案庭的女法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兢兢业业,严于律已,踏踏实实地在巾帼文明岗位上站好岗,一如既往地为构建公正文明的窗口形象、为推动法院立案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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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