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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法院干警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穆鹏  发布时间:2014-03-04 11: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举办了2013年度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扶贫开发工作表彰大会,以表彰该年度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穆鹏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根据县法院党组安排,穆鹏和另一位少数民族干警被派往县法院包村联系点——萨尔达坂乡东南沟村。在驻村日常工作生活中,穆鹏同志本着高度责任感和人文主义关怀,常常走家串户,通过和农牧民唠家常,加强沟通交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对其家庭构成和生活状况做到全面掌握,及时上报院党组,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受到了农牧民的一致好评。

  穆鹏同志荣获此次活动的先进个人,是乌鲁木齐县法院全体干警的骄傲,也是不断激励大家精诚团结、再接再厉的动力。广大干警表示,一定努力向穆鹏同志看齐,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为建设县域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