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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法院荣获“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冯程程 王建忠  发布时间:2014-03-03 10:28:15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下午,在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召开的稳定暨政法工作会议上,石河子市法院立案庭作为受表彰的十二个政法单位之一,被授予“师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该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加强本庭各项工作建设,凝心聚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他们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聘请了三名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大多数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在立案前纳入诉前调解,为群众提供公正、便捷和低成本的司法服务。2013年共受理调解案件1276件,成功调解551件,调解标的额达6679万余元。

  他们以速裁审判为基础,充分发挥立案窗口八大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立案、接访、咨询、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和速裁审判等一站式服务水平,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坚持速裁审判机制,能调则调,当断则断,努力做到“三当日”,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快速高效的审判模式,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大大方便了当事人。2013年,速裁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87件,结案1963件,结案率98.79%。该庭还以司法确认为平台,推行便民举措,其无纠纷遗产继承司法确认更是走在了全区的前列,被老百姓口耳相传。

  在案多人少,工作繁杂的情况下,立案庭全体干警团结协作,知难而上,全年受理各类案件近250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7400余人次,发放诉讼表格4000余份,为师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来源:A
责任编辑: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