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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起纷争 法官促家和
作者:和静县法院人民 任万民 王玉雍  发布时间:2013-11-29 10:50:53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 ,和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兄弟邻里纠纷自诉案件。

  吴淼(化名)、吴炎(化名)原本是比邻而居的亲兄弟。2013年6月25日因兄弟两家分割院落,要在两家中间修一道隔墙。期间,因话语不和,弟弟吴淼与嫂子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后哥哥吴炎回家得知此事极为生气,在说理过程中哥俩发生争执,哥哥吴炎造成弟弟吴淼鼻骨骨折。事后,吴淼发现鼻子病情严重,入院治疗,出院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吴淼一气之下将哥哥吴炎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吴炎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

  庭审中,法官考虑该案由邻里矛盾引发,自诉人与被告人双方还是亲兄弟,便争取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法官从“家和万事兴”、“远亲不如近邻”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说起,引导双方认识到兄弟、邻里间互谅互让及构建和谐乡村的重要性。在法官的努力下,哥哥吴炎向弟弟吴淼诚恳地进行了赔礼道歉,弟弟吴淼原谅了哥哥吴炎因一时冲动造成的过失,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吴炎赔偿原告吴淼治疗等费用共计7000元。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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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