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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丈夫酒醉窒息死亡 妻子携公婆状告宴请人
作者:温宿县人民法院 张雁  发布时间:2013-11-20 10:50:55 打印 字号: | |
  新婚丈夫黄某在好友李某家中醉酒身亡,妻子携公公、婆婆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4万元。

  2013年7月23日,李某为庆祝黄某新婚之喜,将黄某邀到自己家中做客,席间李某多次劝说新郎官黄某喝酒。酒足饭饱后的黄某酒醉便睡在了李某家的沙发上。次日早晨,李某做好早饭,准备叫黄某起床吃饭时,发现被中的黄某身体已经僵硬,李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赶来时发现黄某已经死亡。后李某向公安局管报案,经法医鉴定,黄某系酒后窒息而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向李某释明法律,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赔偿黄某的妻子及公婆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

  法官提示:喝酒要文明,喝酒要适量,否则将会乐极生悲,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失发生。
责任编辑: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