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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做晒场 酿车祸需担责
作者:温宿县人民法院 何清洁  发布时间:2013-11-19 10:03:56 打印 字号: | |
  每到农民丰收时节,乡镇公路就会成为一些村民的晒场。这不仅严重阻碍了交通,也给道路的行车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11月18日,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

  2013年10月5日,张家怡骑摩托车外出办事,由于天黑不慎撞上村民万华擅自占道堆放的包谷及拦包谷堆的木头,酿成交通事故,后张家怡在医院住院花去医疗费100余元。事故发生后张家怡多次与万华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但是双方都各持己见,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原告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万华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详细审查了案情,了解到双方在事故中均有过错,而被告万华年迈,确实缺乏赔偿能力。法官于是多次给双方做工作,向双方析法明理,使原、被告认识到了各自的责任。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被告万华赔偿原告卢某1300元的调解协议。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