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他像草原上的雄鹰经风雨战霜雪
作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崔建民 王建华  发布时间:2013-11-14 10:38:00 打印 字号: | |
  木拉提是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走出的一位优秀哈萨克族法官,他的公正司法品质像远馨的薰衣草,像可克达拉草原,他生活故事就像阿力麻里的红苹果,一提一串,豪不逊色!

  采访札记之一

  从多民族聚居区域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法官最懂得“三个离不开”思想的重要,经受过“三股势力”危害的兵团人最懂得稳定的可贵。木拉提一付慈眉善目,办起案却如“鹰击长空”、洞察幽微、执法如山。

  木拉提1963年出生于新疆伊犁农四师61团一个牧工家庭,他自幼懂事、好学上进。1983年木拉提于伊犁州农业学校中专毕业后,先后在团园林4连任过副连长、牧业连指导员、畜牧公司书记。1995年他因德才兼备被推荐考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工作。17年来,他先后在执行庭、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工作过,是审判一线惟一的一位少数民族法官。他每年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案件占到50%,每年平均结案率都在90%以上。在全院审判人员中,他审理的各类案件审限是最短的,一些案件还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结案,没有一起超审限和错案。

  四师处于伊犁边境民族地区,边境线达数百公里,地方政府乡镇与兵团农牧团场插花相居,居住着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蒙古族、回族、汉族等多民族,社情复杂。木拉提保持了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在审理分裂国家案中,有被告人阿布都热扎克·阿不都热西提等18人,犯罪事实庞杂,案情重大,中院指令霍城垦区法院木拉提参加合议庭,并一审主审此案。木拉提充分发挥精通民族语言、熟悉少数民族生活的优势,面对个别主犯报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庭审一时陷于僵局的情况下,他沉着冷静分析案情,选准突破口:被告人艾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受民族分裂势力影响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木拉提从艾某身上入手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讲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后果,教育他不要上别有用心者的当,只有坦白交待罪行,争取宽大处理才有出路,使此案顺利打开缺口。此案判处多名被告以犯分裂国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15年。 

  霍城垦区法院驻地第四师65团,是“中国薰衣草之乡”。辖区团场大力发展香料产业,为职工群众增收致富,但一些群众因利益驱动也引发了一些纠纷。维吾尔族被告人阿不力米提与本民族的被害人牙生江,两人为香料花草的装载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被告人用手中的铁叉打在被害人头部,造成被害人颅脑损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家属非常气愤,特别是被害人妻子及两个孩子的情绪激烈,扬言如果法院对被告不判死刑,他们就要找被告人的家人报仇。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来了80余人到法庭旁听,休庭时已过中午下班时间,当院里大部分同志已离去时,不料被害人的妻子、儿子及部分亲属却情绪冲动起来,他们大骂被告人及其家属,一会儿竟不顾法警的阻拦,冲向被告人。当时旁听的、围观的群众把法院二楼过道挤满无法通行,场面一时失控。这时,木拉提一边和院里仅有的几位同志奋力劝阻围观群众,一边用自己精通维吾尔族语言的特点大声疾呼,喝止被害人妻子和亲属。但被害人妻子不听劝告,仍然在法庭外大吵大闹,被害人两个十来岁的儿子手提砖头要打死被告人。木拉提急中生智,他果断将被害人亲属中被害人的老父亲买买沙力和被害人的弟弟托合达洪单独叫到办公室,严肃地向他们告知事态的严重性,讲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区别,让他们相信法律会对被告人做出严正判决。当事人的情绪终于平稳了下来,不再闹事。该案经公正审理,被告人阿不力米提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买热尼莎(被害人妻子)各项经济损失50836.43元,化解了一场社会矛盾。

  采访札记之二

  哈萨克人有句谚语:“为了表示公正,马尾也能分成两半。”木拉提发挥独特工作能力,打破庭室之间、甚至院与院之间工作分工的界限,积极参与、协助和审理各类案件,努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涉诉案件,  

  20012年,木拉提审理的维吾尔族自诉人孜克利诉被告人孙玉芹故意伤害一案,该案被告人孙玉芹系河南籍来64团民族连队的移民,2011年其承包的20亩种子玉米地。正值收获之时,自诉人孜克利放牧的十多头牛进到他地里啃食玉米,孙玉芹挥舞手里正在收割向日葵的菜刀赶牛。当自诉人孜克利赶来时,孙玉芹用菜刀指着孜克利怒骂,由于两人言语不通,孜克利怕孙玉芹砍伤自己,上前抢夺孙玉芹的菜刀,争夺中孙玉芹砍伤了孜克利的手臂造成轻伤。自诉人一纸诉状将孙玉芹告上了法庭,要求追究被告人孙玉芹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5000余元。木拉提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孙玉芹也“喊冤”,他认为自诉人孜克利放牧牛未尽管理注意义务,啃食践踏其农作物,孜克利还应当赔偿他的经济损失,为此法庭上双方怒气难消,剑拔弩张。旁听席上坐满了从该连赶来旁听的很多维吾尔族群众和移民职工,一边是受伤的维吾尔族同志的合法权益,一边是千里迢迢移民来疆的汉族同志的劳动成果,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给这个不同民族聚居的连队带来不稳定的因素。木拉提分析此案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调解结案。少数民族素有对能够使用本民族语言说和者“认同”的特点,木拉提态度温和,入情入理析法,语言沟通顺畅,并邀请双方亲属配合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他们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孙玉芹赔偿孜克利物质损失4500元,孜克利则自愿放弃对孙玉芹的指控。 

  今年5月,审理张新建诉沙德克江代牧合同纠纷案,却让木拉提付出了意想不到的艰辛。66团哈萨克牧工沙德克江对代牧的张新建的羊群,用以大换小的手段或丢失为由,使原告张新建的羊群损失了60多只,原告要求诉讼保全,标的物就在几十公里外的山区牧场。因无法使用交通工具,木拉提急当事人所急,偕书记员与该团畜牧公司的同志骑上马即出发了。作为祖辈曾经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的他,长期的文职工作,此时此刻却使他体会到了骑马技不如人的尴尬、更身受到鞍座颠簸的折磨,他们在崎岖的山路上走了四个多小时才赶到喀喇巴斯道牧场。当找到被告完成羊群的保全任务之时,木拉提骑马已将屁股磨的鲜血淋淋,深山已被黑夜掩隐。  

  采访札记之三

  草原上阿肯的冬不拉弹唱着民歌《故乡》:“谁不热爱自己的故乡,谁不热爱自己的亲人……”他质朴、坚韧、公道,成为农牧团场、草原各民族涉诉群众的“护法者”;但他却如草原上的雄鹰,历经风霜雪雨。

  木拉提家住霍城县格干沟牧场,每周周一赶单位上班,路途中要倒换几次乘车,住地与法院有近百里的路程,但他总是在众多“跑院”者中第一个到院。其中一周中有五天他是在院里作“单身汉”,家中的事、喂养牲畜、两个正在读中学儿子的抚育等全抛给了妻子,从不因私事耽误工作。每到周末当他回到家中时,他的家又成为格干沟牧场、61团牧业连、喀喇塞草原等乡邻咨询法律、叙述乡情的庭院,妻子因家里不得安宁,曾嗔怪地抱怨他:这里到底是家,还是法院?

  有一些当事人为使自己的案子让木拉提“照顾一下”,要请他吃饭或是送来香烟等财物,木拉提毫不客气地告诉对方:“我们哈萨克人不兴这一套!”淳朴的乡亲们为方圆几十里出了他这样一个法官深以为荣。也有同事们替木拉提职位“不进步”惋惜:他以前的一些同事、同学或民族同乡,现在有的已成为某团场团长,有的任经理或科长,如果木拉提不来法院工作,也许他现在已是团场的副政委或政委了。  

  正如“自古贤者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一次扫除积雪,木拉提不慎滑倒右腿股骨头竟粉碎性骨折,同事们买上营养品纷纷去看他,责怪他太不注意身体,但木拉提躺在床榻上急啊,他心里惦记着工作,养伤才三个月,他就拄着拐杖来院上班。2005年,木拉提的父亲不幸患胰腺癌住在医院,哈萨克族习俗老人在病重之际,长子必须侍候在亲人身边。这时院里恰巧又上了几个少数民族刑事案件,被告人杜拜克伙同吾斯满(另案处理),流窜作案盗马,从霍城县前进牧场二队、盗窃到62团4连,将马转移至霍城县萨尔布拉克乡销赃,扰得人心不安。木拉提接手此案根据案情,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立案仅9天就审结此案。木拉提带伤坚持工作,高效办结数案,在法院传为美谈。但父亲病重期间不能尽到一个作儿子的孝心,甚至在父亲弥留之际也没有看上最后一眼,却使他久久不能释怀。

  人生更有“福不双降,祸不单行”的考验。在木拉提贤惠妻子不幸患上甲状腺瘤时,妻子让他陪伴去动手术,而这一次他因工作忙碌脱不开身,愿望又一次落空了。他的妻子是鼓着勇气,独自乘坐夜班车含泪一人赴石河子去动手术的。在维吾尔族语言中,“雪克然提”是高尚的意思;在哈萨克语言中“木拉提”则是理想的化身,哈萨克人有为理想而矢志不渝的秉赋……
责任编辑: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