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依法维权为妇女撑起半边天
作者:鄯善县人民法院 史汗青  发布时间:2013-11-13 10:14:1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鄯善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指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在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保障和维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上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公正司法、深入宣传、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在全院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司法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了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鄯善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地县巾帼文明示范岗,被自治区老龄委等部门命名为“老年维权示范岗”。

  夯实根基,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为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创建工作,鄯善县法院精心组织,成立了党组成员、副院长和本院妇委会干部为副组长,法院各庭室负责人、基层法庭庭长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根据需要调整人员,充实力量。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的工作制度是确保创建活动成功的基础,鄯善县法院制定了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使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贯彻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并在工作中遵守制度,及时对制度中规定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修正。在审判队伍建设上,鄯善县法院从审判庭抽调法官组成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热心服务妇女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由若干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办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青少年犯罪案件。

  立足审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在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等过程中,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多措并举,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鄯善县法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百余件。

  打造绿色诉讼通道。鄯善县法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并对困难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功能,畅通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渠道,方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在案件审理中,强化调解工作,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防止伤害其身心健康。在庭前进行社会走访调查,开展圆桌审判,营造较宽松的法庭气氛。同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家长、学校以及各类诉讼参与人的作用,全方位地开展庭审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在心灵上对犯罪后果有所触动,使他们能够痛改前非。

  延伸职能,提供多层次维权服务

  在创建活动中,鄯善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多层次的维权服务。

  鄯善县法院结合案件审判,邀请广大青少年走进法院,让法庭成为普法教育的讲堂。对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鄯善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官选取对青少年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方式,达到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在请进来的同时,鄯善县法院还积极走出去,把法律和关爱带到妇女儿童的身边。广泛开展了“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开展巡回法庭、上法制课等形式,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的问题,紧扣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案释法,详细剖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揭示了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影响,教育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对自身的侵袭,远离违法犯罪。针对已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组织少年审判法官对失足青少年犯及时进行回访、考察、帮教,让少年犯们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促使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留守妇女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鄯善县法院通过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活动,群众遇到问题随时可以咨询,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帮助,促进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同时,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法律宣传,致力提高社会关爱妇女儿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2013年以来,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10多次,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上万人,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理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关爱妇女儿童,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和共同责任。鄯善县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构建起一个开放型、立体化、多功能、效率高的妇女维权社会化网络,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扎实、更及时、更有效,在维权维稳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