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强化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实现领导科学决策、推进审判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保障,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推动了两级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一、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信息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状况和美好前景的理解和认同。通过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树立新闻执政意识、平等传播意识、公共关系意识、协调配合意识,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舆论,有利于人民崇尚法治的舆论,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舆论。要把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现状
在自治区高院的关心支持下,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三年来,铁路两级法院共被采用各类信息600余篇,其中,国家级60余篇,省部级390余篇,地市级150余篇。根据报送、发表的数量和质量,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领导高度重视,多重措施保障。铁路中级法院党组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信息宣传工作写入每年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并被列入十大奋斗目标之一,规定各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信息的撰写和报送,进一步加大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力度;重大信息漏报、瞒报,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定期对各院、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核,作为各院、各部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每年评选出优秀信息宣传单位和个人,对于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
第二、紧跟上级法院工作步伐,准确掌握各项会议决策精神。在铁路两级法院编发的信息中,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专项工作部署等类型信息数量较多,反映出铁路两级法院能够传达上级法院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最新工作动向,以最快的决策部署和管理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
第三、各院、各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意识突出。铁路两级法院在信息宣传工作中一贯坚持群策群力,中院研究室努力加强与各院、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挖掘信息素材,对各项工作中的先进做法、突出特点,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而各院、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新成绩又为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更多、更加丰富的素材。各院、各部门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入,信息宣传工作的机制更趋完善,指派专人负责案件、调研信息素材的撰写和报送,形成了高质量的信息,确保上级领导机关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相关动态,形成全员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四、信息编发流程灵活合理,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铁路两级法院建立了合理的信息报送流程,各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都为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信息编校至审批实行无障碍通道,充分体现了铁路两级法院报送信息过程之流畅。一般的工作信息编发不超过一个工作日,重大案件、重要信息编发不超过半个工作日;内容方面讲究实事求是,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和本院的中心工作,反映本院各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本着喜忧兼报的原则,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第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制度,并坚持贯彻落实。铁路两级法院于2006年制定了《信息工作细则》,并于2007年将其进一步充实完善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信息管理办法》。此外,铁路中级法院早在1998年就向管辖的各基层法院发出《关于及时报送审判信息的通知》,走在了全区法院的前列。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制度后,铁路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该《管理办法》,由专人统计各院、各部门报送、采用信息情况,与自治区高院《司法宣传工作考评办法》挂钩,将统计结果量化为分数,作为考核各基层院及干警的一项指标,逐月通报,有效强化了各院及干警报送信息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信息宣传工作质量。
三、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现状原因构成之解析
经前文分析,与往年工作情况纵向比较,近年来,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在深入把握主题、提高内容质量、增加信息数量、全面客观反映法院工作现状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与自治区高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铁路两级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第一,信息总量较小,综合类信息数量较少。2013年,铁路两级法院共向各类各级媒体报送信息稿件300余篇,发表280余篇,和地方兄弟法院相比,数量相对较少。导致这一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规模较小,人员数量较少,案件类型单一且数量有限。此外,案件信息、综合调研信息以及决策参考所占比例较低则是目前信息宣传工作的硬伤。在自治区高院《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中,案件信息和综合调研信息的分值远远高于动态信息的分值。因此,增加这两类信息的数量可以有效提升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考评成绩,这也是今后信息宣传工作亟需加大力度的着力点之一。
第二,信息宣传工作考评作用发挥不够,各院、各部门积极性仍需调动。铁路两级法院目前的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在信息报送原则、内容范围和签发程序等方面有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对各院、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考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此外,各院、各部门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信息宣传意识不强,报送信息素材不主动,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强化考核机制,加强各院、各部门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案件类信息不足,且素材利用率较低。经前文分析得知,铁路两级法院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案件数量较少。在相对不利的情况下,遵循着“一事一报”的写作模式,有限的案件素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了案件信息不足的现状。笔者通过与各媒体记者沟通得知,管辖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铁路两级法院案件信息的不可替代性,加之适逢铁路法院划归地方管理这一时代背景,各媒体记者对具有铁路法院特色的案件信息非常关注。从这一角度看来,特殊的管辖条件反而有可能成为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亮点的突破口之一。因此,铁路两级法院应当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加大对案件信息的报送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第四,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不够。要想扩大铁路法院的社会影响,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铁路法院工作,离不开新闻界的支持和配合。但目前铁路两级法院普遍存在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缺少沟通和联系,致使铁路法院许多工作亮点、感人的先进事迹没有宣传报道出去,使人民群众对铁路法院工作缺乏了解,影响了人民群众对铁路法院的满意度、知名度。
四、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困境之破解
将上级法院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要求与铁路两级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现状进行比较之后,借鉴其它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提出以下几点破解建议:
第一,强化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周强院长强调指出:“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宣传工作,是各级人民法院实现科学管理,传达决策部署,交流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务实、高效、客观地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是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责任。”这充分强调了信息宣传工作为领导决策和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对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推进作用。为此,必须严格落实中院《信息管理办法》,提高干警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解决各院、各庭室重视不够的问题,借鉴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兄弟法院的工作经验,细化指标,强化考核。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细化到信息宣传员每日、每周信息编写和采用指标;同时,辅以信息“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将各院、各庭室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上网公布;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示,及时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信息报送要点》和《约稿通知》,结合信息采用情况提炼采用重点,予以提示。同时注重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凡是重要信息,各院信息宣传员都要争取在第一时间予以撰写编发,各业务庭因审判执行任务太重未及时撰写报送的,应主动联系信息宣传员,帮助其撰写报送信息。
第二,大胆创新,认真总结,培养信息宣传工作的综合性。信息宣传工作主要是客观地反映法院工作的实际状况,因此,探索信息宣传工作的创新之路,最终落脚点在于工作方法的创新。今后的信息宣传工作应围绕法院重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深入展现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新形势下审判执行热点、难点问题的报道工作,将信息的撰写编发与案件审理报告相结合,将个案审判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式进行总结,以信息的形式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各类各级媒体报送,既有利于案件经验的总结,又丰富了法院案件信息、经验类信息的内容。
第三,专人负责,健全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动作用。目前,各院、各部门都已指定了信息宣传员,组织了调研骨干,成立学习调研兴趣小组,向中院研究室报送信息和调研文章,但就信息宣传工作现状来看,做的还是远远不够的。案件类信息和经验类信息的写作往往是信息宣传员无法完全掌控的,写作编辑此类信息时,要多向各庭室的中层领导、业务骨干进行咨询了解,及时明确主旨,把握思路,必要时可以请有经验的法官主笔,以便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各院信息宣传员在信息写作编辑过程中应注重与各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院信息宣传员应与各庭室信息宣传员建立横向交流机制,深入审判执行业务领域,通过访谈、旁听庭审、发放调查问卷、参加座谈会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实信息的内容。要充分利用各庭室的案件信息和综合调研信息资源,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强化协作,使信息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第四,加强策划,完善信息体系,灵活采用写作模式。目前,各院采用的“一事一报”写作模式只能零散反映法院工作,信息宣传工作不突出,暴露了信息选编角度窄、层次低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铁路两级法院应加强信息策划,围绕法院重点、亮点工作选编信息,点、线、面结合加强信息编写的连贯性,采用连续报道的形式,收效显著,应运用到今后的信息宣传工作当中。再者,各院应注重调研成果向信息转化,提高信息质量。在调研过程中,应及时编写信息,反映调研过程及调研转化成果,可谓一举两得。
第五,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能力。在上述调动积极性措施之后,还要加强干警的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努力做好培训工作。目前,各院、各部门专兼职信息宣传员都比较年轻,都是最近两年新招录的公务员,他们学历高,理论功底深厚,并且大部分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但是,他们对法院工作了解甚少,理论和实践脱节,这就直接影响了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导致稿件数量少或者质量不高,亟需对他们加强培训。因为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一些具有工作经验的专兼职信息宣传员,也需要加强培训,以便更好的适应新媒体时代对法院宣传工作的要求。对于培训方式,一是走出去,到先进的兄弟法院考察学习,学习他们对于信息宣传工作先进的经验做法,为我所用;二是请进来,铁路法院可定期举办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邀请一些兄弟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媒体的资深主编、记者在培训班上授课,聆听他们先进的经验做法和稿件的写作方式方法,并建立长效的联系沟通机制;三是传帮带,各院、各部门有经验的信息宣传员对新来的信息宣传员要起到传帮带作用,有针对性地给予信息指导。新来的信息宣传员要大胆提问,不耻下问,培养其职业意识,提高单兵作战能力,多出好的作品、精品,努力提高铁路法院的知名度。
今后,铁路两级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和宣传投入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内聚合力,外树形象,努力提高铁路法院的知名度,为开创新疆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