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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喜获“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奎屯市人民法院 万健山  发布时间:2013-10-31 11:12:29 打印 字号: | |
  2013年4月,奎屯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在自治区开展的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中,再获殊荣,被自治区农牧区被自治区农牧区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奎屯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恪尽职守,创先争优,稳妥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2008年民一庭被该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0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被伊犁州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