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媒体时代加强铁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周春梅   发布时间:2013-10-30 10:57:04 打印 字号: | |

    今天的我们已处于一个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存的全媒体时代。当我们熟悉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在不断革新的同时,各种与传统媒体并存的网站、微博、博客、QQ群、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悄然而至,并迅猛发展。随着社会和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审判将至于更加多元化、复杂化的媒体环境监督之中。新闻宣传工作除了注重传统媒体外,更要做好新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如何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和管理好新媒体这个平台,全方位展示铁路法院司法为民和司法公信方面所做的工作。加强新媒体时代铁路法院新闻宣传成为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课题。

    一、新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最高院到自治区高院都加强了新闻宣传工作。今年819日,中央召开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今年528日,最高院召开全国新闻宣传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不仅最高法院党组班子均参会,还邀请中央机关新闻媒体、各高院领导和宣传机构负责人参会,是近年来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7月自治区高院组织举办了全区法院新媒体环境与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培训班,9月下发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媒体时代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可以说,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关注和重视。这是大势所趋,因为在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中,人民法院成为公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批评建议权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随着司法事件和司法个案的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新闻宣传就成为法院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司法需求、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信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因此顺应形势,提高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刻不容缓。

    二、铁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铁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虽然在积极开展和摸索尝试,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是面对不少困难,先分析外在因素,总体而言,铁路法院在省级以上报刊、网站的新闻宣传发稿量还是很多的,排名在各地州分院、中院中可位居中游,而且以铁路两级法院总体规模和人数较之各地州分院、中院,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还是非常不错的。但由于没有像各地州分院、中院那样可以依托当地的地州政府网站、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发稿这样的媒体,所以政府网站、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这一大块发稿媒体就没有了,这一大块缺失也直接影响了铁路法院的总体排名,排名就落在了后面。再分析内在因素,本文认为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目前新闻宣传工作归口在政治部,但政治部人员都是身兼数职,中院一人不仅兼职新闻宣传、还兼职党组工作、政治理论学习、法院文化建设、评先树优、精神文明创建、党总支工作等工作;基层院一人在身兼上述工作的同时,还兼职劳资医保、干部人事、纪检等工作。可以说身兼数职,日常工作大多疲于多头应付,无法静下心来,专职新闻宣传,更谈不上把宣传工作干好和干精。

    (二)宣传题材单一。常规的工作报道多,法院执法和案件报道少。经常是各业务庭室办了一些很好的案件却没有人写,尤其是执行上一些法官不辞辛苦、到处奔波办案的生动鲜活的事迹没有宣传出来,形成法官闷头干活、外界还不认可、不买账的现象。这方面宣传哈密院和乌院稍好一些,中院和库院,尤其是中院反映法院审判和法官办案的信息太少。

    (三)媒体的覆盖面不广。目前铁路法院新闻宣传还是局限在新疆法制报、新疆法院网、平安网、天山网等不多的媒体和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率低,基本没有发稿。

    (四)新媒体运用不畅通,已建立的法院外网、官方微博没有做到经常更新和维护,虽然建立了法院外网和官方微博,但网站和微博内容陈旧,大多空白,没有做到及时维护和信息更新,新媒体所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法官参与网络访谈、个人博客、专栏、微信等展现法官风采的个体宣传缺乏。

    (五)考评机制没有落实。曾制定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信息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中没有有效落实,没有对不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形成靠个人自觉写稿,能写的就使劲写、宣传就是几个人的事情这样一个境况,没有做到全员参与和调动全员参与新闻宣传的积极性,没有与考评绩效挂钩。

    三、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很好地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工作的落实上还有差距。二是对新媒体传播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还不够,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时代,如何掌握好各类新媒体,还需要一个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三是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心还不够强,没有及时想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而是有畏难情绪和拖延、等待、观望心理。

    四、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健全人员机构,成立新闻宣传专门机构。按照自治区高院2013925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媒体时代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提出的“自治区高级法院和各分院、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新闻处,基层法院可视情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要求,截止到20131014日,喀什地区中院、乌鲁木齐中院、巴州中院、阿克苏中院都设立了新闻科。所以建议领导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高院文件要求成立铁路中院新闻宣传工作专门机构,即新闻科,基层院视情况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这样新闻宣传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来抓,必将有利促进铁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构建“大宣传”格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新闻宣传机制。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是法院各个部门的共同职责,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直接抓、政治部牵头组织、各部门配合、全员参与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要树立“大宣传”的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能挖掘宣传闪光点的意识,充分利用外部宣传媒介和法院自身力量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影响力,共同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能将宣传狭隘地理解为法院某几个部门、某几个人的责任,也不能把宣传简单等同于报刊上的几篇报道文章或电视上的几个专题节目。法院新闻部门也不能把自己定位成一个纯粹的宣传机构,而是要致力于塑造人民法院和法官的真实形象,让大家明白公正司法和司法权威的重要性。

    (三)学会多方发声,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做好舆情检测和网络阅评。

    目前铁路两级法院还没有设立新闻发言人。按照高院文件要求各分院、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各级法院应设立1-2名新闻发言人。法院新闻人要具有大局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一般由法院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既熟悉审判业务工作、又具备一定新闻宣传经验的副院长担任。

    在建立法院外网网站和官方微博方面目前铁路中院、库尔勒院均建立了外网网站,乌鲁木齐院和哈密院还没有建成。官方微博铁路中院、库尔勒院也已建立。这方面库尔勒院的网站和微博做的比较好,内容有更新,专人在维护。网站和微博建了,但内容没有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不仅违背了建网是要扩大宣传的初衷,还会带来负面影响。中院网站和微博还是8月建网时挂接的几条内容,内容空白,至今没有更新过。建议中院网站和微博的维护和更新由办公室和政治部共同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维护和支持,政治部负责内容把关,然后按照网站版块的内容,对谁负责哪一块内容进行明确分工,细化职责,落实到人,只有这样才能各负其责,把网站做好。目前的层层审核制度导致了各版块内容无人更新,也无人关注,建议确定1-2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和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网站日常管理。微博也是一样需要明确专人,确定1-2名同志负责微博管理,一人负责发布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综合新闻,一人负责发布来自人民法院网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名言等方面内容。观察豫法阳光和济南中院微博,经常有一些法律名言和节日祝福(比如世界人权日人民网的一段评论、中秋祝福、国庆祝福)等微博,内容很好很新,时效性强,对此类发声具有一致性、不涉及敏感问题的内容,为不影响新闻的时效性我们是否可以不经审核就发布?因为这些内容来自人民网、新华网、人民法院网等主流媒体,我们只是转发,传递上级声音。不涉及原创、改编。当然涉及一些大事、要事,如何发布一定要经过层层审核方可上传网络。

    在舆情监测和网络阅评方面,中院已确定了网络阅评员,并开设了个人微博账号,初步尝试做了一些要案关注、新闻跟帖、留言评论等工作,下一步是指导督促基层院阅评员,一同把铁路两级法院的舆情监测和网络阅评做好。

    (四)把握新传媒特点,整合扩大新媒体的覆盖面和影响面。

    目前两级法院除了外网网站和官方微博外,其他新媒体包括:铁路中院今年6月建立了供干警学习、交流的乌铁法院微信群,库院办了库铁天平微信群。此外,中院还办了工作与学习电子书。从几个月的运行看,中院微信群运行还是不错,内容涉及审判业务、人生感悟和观点评论,达到了当初建微信群相互学习、改变和成长的目的。从新媒体的发展趋势看,无论是微信群、还是手机报、还是电子书,都要求把它做精做优。建议中院在广泛了解各院新媒体运用的基础上,统筹铁路两级法院的新媒体宣传,对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比如一个院某个方面的新媒体技术运行的好,就把铁路两级法院这一块宣传负责起来,比如库铁天平微信由库院主办,可以把宣传内容覆盖到两级法院;中院微信群由中院主办,可以把人员扩大到两级法院。中院拟定在年底举办铁路两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对各院新媒体运用情况进行总结和研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为今后做好铁路两级法院新媒体宣传提供持续的支持、动力和帮助。

    此外,在做好上述团队宣传的同时,还应当学会主动出击、自发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法官参与网络访谈、个人博客、专栏、微博、微信、QQ空间等展现法官风采的个体宣传,发挥每一位法官阅网和分析舆情的思辨能力,发挥每位法官应用专业知识引领舆论导向的能力,让法官和老百姓互动起来,让公众在感受司法权威的同时,更多感受司法保护合法权益所带来的公正与温暖。感受法院如何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满足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间接达到宣传法律、宣传法院的目的。

    (五)挖掘工作亮点,多视野展示铁路法院司法为民工作。要学会如何宣传,学会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宣传部门要多跟媒体联络,看媒体需要什么样的法院报道,多倾听媒体的意见,精心策划选题,挖掘亮点,努力通过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和法院形象。如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的法制进校园、在学校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任命法官为法制副校长,很好地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又如法制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这些都是很好的题材,可以联合媒体去采访和宣传报道,以多种方式突出铁路法院为民司法和司法公开所做的工作。同时还可通过庭审公开、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结合不同节日如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劳动节等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效果,扩发自身影响,提高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职业的认可度。

    法官也要自觉培养让司法公开化、透明化的理念,因为社会的发展一定是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当然司法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要经过部门、院领导审核。同时建议让宣传人员参加可以公开内容的一些会议,如院务会、审委会、党组会等,以便全面了解法院每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

    (六)加强考评,制定铁路两级法院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办法。要千方百计调动审判业务部门写稿的积极性,政治部拟定在年底前出台《乌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绩效考核办法》,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全院考核目标,把新闻宣传任务具体量化到各个部门及个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人员情况进行安排和督促,并定期在月度工作、季度工作例会中通报。对不能完成宣传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影响到所在庭室年底的绩效考核综合成绩及年底个人的评先评优。

    在这方面有的地方法院考核非常严格,他们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领导不仅要写宣传稿件,而且每人每年必须发表宣传稿件2篇。把新闻宣传工作分解到全院每名干警,促进了全员参与宣传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对发稿干警的奖励力度,根据发稿的层次,分级奖励,每月一次。良好的奖励机制,会很好地促进了干警参与法院宣传的积极性。可喜的是今年新班子调整后,各院报送信息工作大大加强,9月、10月每一个月的信息报送量是今年一季度信息报送的总数。信息撰写参与的部门和人数多了,法院各方面工作的宣传就会越多,被媒体采用的机会也就越多。

    新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做大做强的时代已经来领,在推进司法公开的步伐越来越大的今天,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司法的公信与尊严,法院的作用与形象,法官的贡献与功绩,都需要通过法院的宣传和传播,让社会感知,让公众认可,让各方理解和支持。法院新闻宣传大有可为,有许多工作要做。铁路两级法院应当充分认识到新闻宣传工作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真正重视起来,从经费、人员上予以保障,为铁路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多管齐下,在继续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加强新媒体宣传,把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成回应群众呼声、落实司法公开、展现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舆论阵地,把个人博客、微博、微信、QQ群建成互为补充、多层呈现的宣传阵地,努力以多种方式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在传递公平正义的声音的同时,彰显人民司法的力量。这也正是新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

来源:A
责任编辑: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