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在小家庭内部总有撇不开的情道不明的理。既然难断就不宜当即立断,更不能轻意让因为“鸡毛蒜皮”小事而闹离婚的当事人“一刀两断”。为此,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运用五种技巧妥善处理离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真诚交流。调解离婚案件承办法官要学会倾听,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通过与其真诚的交流,用自己的真诚和亲和力去感化当事人,取信于当事人,从而减轻或消除对法官的不正确认识所产生的抵触心理,使调解能够顺利进行。
深入谈心。承办法官在与当事人深入交流的过程中,要了解双方认识的过程、婚前及婚后的感情基础、起诉离婚的原因等情况,全面了解事情原委,弄清当事人真实想法,抓住双方之间感情危机问题的症结所在,逐步根据他们的心理特征以及性格特点化解问题症结。
宣扬优点。有些夫妻在矛盾产生、激化后,往往总是忘记了双方恩爱的过去,忘记对方的好,而一旦经旁人提醒,就会重新、客观地评价自己的爱人。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要提醒他们换位思考多看对方在性格、为人、处事、创业等方面的优点,引导当事人对照差距找不足,学会理解人、体贴人、容忍人、支持人,从而化解夫妻之间的感情危机。
理顺心理。调解离婚案件承办法官要把握好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对于赌气、怄气而负气提出离婚的双方,要分别对他们做思想工作,理顺当事人的心理情绪,解开他们的心理症结,进而一步一步拉拢他们夫妻的心理差距,促成调解。
融合亲情。调解离婚案件承办法官要善于利用诉讼外的力量,适时动员当事人的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对当事人有影响力的亲属、朋友,发挥好亲情和友情所编织的感情网的作用,使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所留恋和眷顾,不愿脱离这张感情网,在亲情、友情的感召下,化解夫妻感情危机,和好如初。
截止10月20日,该院今年审结的180件婚姻家庭纠纷中有 152件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调撤率为 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