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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院:领导带头走基层司法调研
作者:伊犁州分院 吴新民   发布时间:2013-07-24 09:33:37 打印 字号: | |
  自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开展以来,伊犁州法院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工作方案》,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司法调研工作,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6月下旬至7月上旬,伊犁州分院院长托汗·拜多拉、副院长努尔旦别克·居努斯别克带领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阿勒泰市、富蕴县、青河县、福海县,塔城地区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以及州直巩留县、尼勒克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等共计14个县(市),开展“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专题调研工作。15天的时间,调研组行程上万公里,走访自治州所辖县(市)基层法院14个、走访牧民定居点3个,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36条。

  在各基层法院调研时,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与民文案件一线审判人员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基层法院在审理哈萨克文案件中所发现的哈萨克族的传统生活习俗与国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那些冲突和疑难问题,都采取了那些好的处理方法,取得了怎样的效果;对今后司法审判中处理这类问题有何意见与建议等方面情况和建议;就进一步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解决哈文审判资料短缺,加强哈文翻译人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基层法院在审理劳务、合同、土地草场、民间借贷纠纷等重点涉及民生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深入哈萨克族牧民居住地走访时,调研组人员与哈萨克族群众围座在一起,通过拉家常、交朋友的形式全面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习俗、司法需求以及他们对国家的法律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并详细询问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情况,面对面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及与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他们搞好生产,发展经济建言献策。

  在为期15天的调研工作中,调研组围绕“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这一重点调研课题,通过座谈、走访的形式,对各基层法院各项工作情况、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及哈萨克族的传统生活习俗与国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的冲突和疑难问题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搜集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进一步明确了课题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来源:A
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