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业务 > 刑事审判
【以案释法】哥俩抢12万逃13年 自首后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07-22 10:57:14 打印 字号: | |

     晨报讯:13年前,兄弟俩抢劫12万元后逃亡陕西、湖北,生活艰难;13年后,因良心折(、牵挂家中父母,加之从网上看到犯罪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可从轻处罚,他们选择了自首。
   7月17日,这起13年前的抢劫案开庭审判,新疆麦盖提县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哥哥张山、弟弟张峰分别获刑11年零6个月。“终于可以踏实过好以后的日子了!”拿着判决书,兄弟俩百感交集地对法官说。
   

    【案情】 踹开门抢走12万
   1999年年底,19岁的张峰从河南老家来到新疆麦盖提县,投靠在这里的20岁的哥哥张山。
   兄弟俩打算在新疆挣些钱,然后回去盖房结婚。但是哥俩一没技术二没学历,无奈之下,两人只好靠打零工度日。
   2000年9月,张山的一个朋友将张峰介绍到麦盖提县一个乡去拾棉花。10月18日,张峰从棉花地跑回来,告诉张山有一位会计姓李,“他家很有钱,我从窗户外偷偷看见他往他家床头柜抽屉里放钱,一摞一摞的,抢一次就可以回老家盖房了”。
   张山同意了张峰的提议,第二天凌晨,兄弟俩蒙着面,带着橡胶棒、斧头,然后驾驶着平时卖菜用的三轮摩托车,来到李会计家院外。看到老李夫妇熄灯后,张山一脚踹开门,闯进老李的卧室,两人轮番用橡胶棒、斧头击打老李夫妇头面部,致李颅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随后,张峰撬开床头柜的抽屉,抢走现金12万余元。
   

    【逃亡】工钱比别人拿得少
   为逃避抓捕,兄弟俩分头逃亡,张山逃到陕西,张峰逃往湖北。兄弟俩这些年换过的工作数不清了,辛苦不说,因为不能透露身份,连工钱都比别人拿得少。
   张山对法官说:“白天推一天砖头,晚上也不敢睡觉,听到警车声就害怕。”这几年,张山的头发都已经掉干净了。
   而张峰在湖北已经娶妻生子,他说,逃亡的13年来,他非常害怕,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好多次晚上睡着后从梦中惊醒,有几次还梦见自己被警方抓获。
   今年3月,张山在收听一档新闻节目时,得知新疆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网行动,主动投案自首可获宽大处理。
   想想逃亡的13年里,为逃避抓捕,从不敢与家人联系,干的都是搬水泥、背沙子的苦力活,张山再也不想提心吊胆过日子了,他向麦盖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在张山的劝说下,弟弟张峰也于一周后投案自首。
   
    【审理】 哥俩分别获刑11年半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张山、张峰入户劫取现金12万余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潜逃后自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是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哥哥张山、弟弟张峰分别获刑11年零6个月,各处罚金1万元。
  

     释法

    办案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山、张峰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因此给予轻判。
   (文中人名为化名)
   (晨报记者 李昀霞 通讯员: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刘晶晶、蒋恋)

 

    《都市消费晨报》2013年7月22日 A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