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听说有人说了句辱骂自己妻子的话,便气冲冲去找对方对质,导致矛盾升级,拳脚相加,致一人受伤一人破财,最终引发一场官司。近日,温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以被告赔偿3.4万元画上句号。
2012年7月5日晚,赵某到王某家,就听说苏某(王某丈夫)辱骂自己妻子之事,质问苏某,进而双方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王某见状便上前劝架,在劝架过程中王某左手食指受伤,经公安机关相关部门鉴定,王某伤情已构成轻伤。事发后,王某以故意伤害罪将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温宿县法院法官庭前庭后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终于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3.4万元。
法官提示:现在有些人火气特别大,为了一句话或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失去理智大打出手,最终后果还是要自己承担,事后追悔莫及。所以,每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观念,关键时候想一想,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冷静一下,这样可以减少许多无谓的争端乃至事件,对人对己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