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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全国优秀法院: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文/图:王书林 张俊 黄永  发布时间:2013-04-01 09:17:34 打印 字号: | |
  ■ 荣誉档案

  近年来,乌鲁木齐中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人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近三年来,全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49项。2013 年1月,该院党组获得乌鲁木齐市委评定的2012年度全市“群众满意好班子”称号,受到市委表彰

  ■ 工作亮点

  抓管理促发展 树品牌提素质

  倾力打造职业化法官队伍。该院党组针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继制定出台了《法官员额管理若干规定》、《法官差错案终身责任制》、《关于扣除引发涉诉信访的承办人工作当量规定》等制度,确定了“员额衡定、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三大原则,从源头抓案件质效,组建质评队伍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和“五个十”(十份优秀判决书、十份优秀裁定书、十份优秀审理报告、十份优秀庭审笔录、十份优秀合议笔录)评选活动,定期召开法院管理通报会找差距、补不足,落实院长、庭长、合议庭、审判长及承办法官的审判质量管理责任,五年如一日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从优待警,在学习培训、考察疗养、人身保险等方面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花大力气解决干警职级待遇,最终形成了法官员额管理、审判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绩效考核、涉诉信访解决、审判管理责任、审判运行研判、审判管理保障“八大管理机制”,敦促法官提升精心办案的自觉性。2012年,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0665件,审(执)结10183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10件,结案率、调撤率、二审开庭率上升,信访投诉率下降。

  内部管理增活力,外部监督树公信。中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廉洁、以公开提公信,全力打造“阳光审判”,运用信息化技术,建成32个数字化法庭和科技法庭,在全疆法院率先推行了裁判文书上网、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案卷归档、设立法院公众开放日、在法院网构建对外评价平台、开通网络问政平台、政务微博等司法公开具体举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执行,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成立司法巡查办公室、审务督察办公室,专职廉政监察员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不文明的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威信。

  “判重如山”彰显新时期法院精神。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该院以2010年9月王胜俊院长视察指导中院工作时所题“判重如山”为文化品牌核心,确立“持权衡、止纷争、护民益、固边陲”院训,新建荣誉室、图书室、廉政文化长廊、法治人物长廊、法律文化展厅、学术报告厅,组建法官乐队、合唱团、瑜伽班、羽毛球队等兴趣小组,组织开展法院运动会、法院文化进基层、羽毛球邀请赛、文艺晚会以及文化作品展评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先进典型引路,评选表彰“十佳优秀女法官”、“优秀女干警”,开展“公正之星”、“效率之星”、“效果之星”“三星法官”和“三星法院”评比活动,形成了“比、学、干、帮、超”的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