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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3个法院和8名法官获最高法院表彰
作者:高宣  发布时间:2013-01-25 17:58: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表彰了85个 “全国优秀法院”、100名“全国优秀法官”和200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其中,我区法院3个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3名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5名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名单如下:

     一、我区的3个全国优秀法院

     1、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沙雅县人民法院

     3、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二、我区的3名全国优秀法官

    1、古丽米热·阿布力孜,女,维吾尔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赵瑞琴,女,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人民法庭庭长。

    3、韩生琼,奎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我区的5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1、玉素因·肉孜,维吾尔族,泽普县人民法院依肯苏人民法庭庭长。

    2、艾合买提·卡德尔,维吾尔族,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3、张新民,蒙古族,乌苏市人民法院哈图布呼人民法庭庭长。

    4、邹爱东,女,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5、袁蓉,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