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雇主有大量现金,周某便与另外两名工人预谋抢劫,雇主被堵住口鼻窒息而死,两名同伙相继落网,周某却一逃就是14年。
近日,经过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逃亡14年之久的周某被法院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某今年37岁,家在重庆农村,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出来闯荡社会。1997年,23岁的周某来到新疆沙湾县打工,在当地做收棉花生意的老板张某正好需要雇人,于是雇用了周某、梁某和赵某。
同年5月28日,周某3人对老板张某实施抢劫,张某身上6000余元人民币及900美元均被抢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生前被他人先用钝物打击后又用绳索捆绑手脚和颈部及用毛巾堵塞口鼻造成机械性窒息而亡。
1997年11月,赵某在江苏省常熟市被抓获,随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月23日,梁某在山东省青岛市被抓获,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去年底,逃亡14年之久的周某,在福建省三明市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被押解回新疆。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