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我区一个集体四名个人获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
作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苏昊  发布时间:2012-12-03 16:01:04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在法院经费保障和财务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的5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我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技术装备处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财务科科长樊延平、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管会计孟德平(女)、鄯善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兼会计田甜(女)和兵团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刘江新(女),被评为全国法院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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