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法院依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为该院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与本院的人事档案、执法档案相链接,实行了廉政监督的全覆盖。
这次建立的廉政档案,一是在监督对象上范围更广,监督对象覆盖了在职工作人员和本院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同时还将填报人家属、子女部分情况也纳入了廉政监督范围;另一方面在监督内容上更宽,监督项目上增设了包括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住房、车辆购置、投资经营、出国(出境)等内容,其中还涉及到填报人员的“家底”,最核心的“秘密”。由此最大限度的地降低腐败风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为确保这次填报工作真实有效和廉政档案建立的全面、客观、准确、公正、详实。
该院专门出台了《法院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实施办法》和《法院工作人员廉政述廉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