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产生轻生念头,朋友好心收留,但他竟然盗取朋友的黄金首饰。近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平(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王平与张强(化名)是朋友, 3月4日晚上,王平心情不好,产生了自杀的念头。王平便打电话叫张强来家里陪自己喝酒。期间,张强不停的劝王平放弃自杀的念头,凌晨时,张强因不放心朋友王平一个人在家,便将王平带回自己家住。
王平与张强睡在家中的卧室内,后王平被张强身上的黄金手链梗醒,遂产生盗窃黄金首饰卖钱的歹念。王平遂将张强身上的一条黄金手链和一条黄金项链盗走,当日被告人王平在阿克苏市兴隆街将黄金首饰以1788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被盗的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23614.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财物,总价值人民币23614.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王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平所盗赃物已全部被追回,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