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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创新管理建立“六位一体”监督机制
作者:阜康市人民法院 王建厦  发布时间:2012-10-08 10:57:5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阜康市法院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司法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六位一体”监督机制,对法官队伍的司法行为及业外活动实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该院自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来, 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先后建立健全了“六位一体”监督机制。即:在案件管理上,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效率监督机制,实行“月结案通报”;在质量评价上,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实行“月案件质量通报”;在行为规范上,以纪检监察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和不当司法行为问责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实行“法官形象月通报”;在目标管理上,以研究室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实行“目标完成季通报”;在作风监管上,以督察室为主体,建立以规范行为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实行“周督查通报”;在人民满意度上,以信访室为主体,建立以接待信访投诉为中心的监督机制,实行“涉诉信访月通报”。

  通过对法官队伍全方位、全员额监督,使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程序公正、行为公正意识明显提高,法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思想政治觉悟、司法能力水平、司法作风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均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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