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加强廉政教育为先导,把管人与管钱、管事、管案结合起来,确保了司法廉洁,连续五年未出现一起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
在廉政教育中,该院始终坚持把中层以上干部和审判、执行法官作为重点,坚持个别谈话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干部教育与家属教育相结合,学习法规与分析讲评相结合,做到一周一次廉政学习,一月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一季度一次廉政考试,半年一次廉政党课,一年一次总结讲评;定期组织干警深入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为干警敲响了警钟,引导干警算好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在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该院根据岗位特点查找出审判、执行等62项和经费使用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处置、干部选拔任免等12项廉政风险点,拿出具体预防管理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对外公布司法信息,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使审判权、执行权等各项权力始终处于阳光下运行。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提示预警、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及时加以消除。
在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中,该院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个一律”、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及自治区高院提出的“八个必须”为重点,不断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在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建立了“隔离带”;聘请11名廉政监督员,加大对重点岗位和敏感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在立案时对双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定期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监督。案件审理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话或上门回访,主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廉洁。
由于措施得力,监督到位,该院连续五年实现了干警违法违纪“零”控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