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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结出的恶毒之果---伪证罪
作者:青河县人民法院 许世蓉  发布时间:2012-09-27 09:35:07 打印 字号: | |
  并非所有的谎言都是善意的,并非所有善意的谎言都会被社会和法律所接纳。谎话在一般场合说一说,最多被人说是人品问题,但就有两兄弟因说谎而被判刑。

  2011年张氏兄弟俩乘坐朋友王某的车回家,在路上王某驾驶的车撞死一位路人,王某怕自己因饮酒驾驶获得较重的处罚,便叫其哥哥到现场顶替自己。离开现场时,王某交代张氏兄弟俩,让他们说是王某的哥哥开的车。张氏兄弟俩想大家都是朋友,而且王某兄弟俩中也有一人会承担责任。于是张氏兄弟俩向公安机关谎称是王某的哥哥开车撞了人。后来,王氏兄弟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下主动供出事实,张氏兄弟俩也因说谎的行为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主审法官说,作伪证是一种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张氏兄弟俩明知事实经过,却编造谎言,提供伪证,有意欺瞒司法机关,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从而构成了伪证罪,必须给予法律制裁。

  最终法院判决张氏兄弟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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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