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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法警队日常警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作者:阜康市人民法院 王建厦  发布时间:2012-08-25 22:24:35 打印 字号: | |
  当前,基层法院法警大队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又面临着开拓进取的新机遇,如何开创好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工作新局面,建设一支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有力保障好法院执法办案呢?我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公正客观地找出影响警队全面建设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寻找对策,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现结合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工作实际,就法警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基本办法谈一些肤浅看法。

   一、当前影响法警大队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在队伍管理上,注重有形管理,轻无形教育。主要表现:只要一讲抓管理,总是认为作风纪律、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有形的、能看得见的工作,而在如何管好干部带好兵、如何教育人、塑造人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去做深入细致深层次的工作;习惯于突击式、运动式抓管理,工作忙时、任务重时,经常性管理工作不落实,不能结合工作任务抓教育管理和作风养成。

   (二)在教育训练上,抓训练的标准不高,练兵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年度警务训练主要突出落实上级安排的常规训练任务,在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薄弱环节上,自训不够;受人员难集中、时间和经费难保障的影响,导致训练方式简单,练兵积极性不高,只满足于自我过得去,法警队领导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训练的效果不佳。

  (三)在作风建设上,贯彻落实条令条例意识不强,各级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法警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个别聘用制法警素质不高,思想不稳,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大意。

  (四)在庭审保障上,安全防范措施还不够严密,有轻敌麻痹思想。主要表现在:在到看守所提押时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检查、核对;休庭时,让罪犯不带手铐就带离法庭;休庭后,私自让犯罪嫌疑人回见家属,乱吃食物,乱带物品;工作中,出警无预案、无组织、无分工,装备不到位,工作随意性大,发挥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不够明显。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因而在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表现得比较盲乱。

  其次是,执行“四项规则”还不严格,离规则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规则”要求押解警力与被告人的比例正常情况下是2比1,重大案件时要达到3比1,除此之外还要派出相应的值庭人员,而实际工作中包括押解、值庭警力在内基本上都是1比1,另外“规则”要求乘车时同案被告人,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男性被告人、女性被告人以及其他不宜同车乘坐的被告人均应分车提押;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分车押送,实际工作中同乘一车的现象却很普遍。

  (五)在自建能力上,基层法警队组织计划能力还需要提高,工作创新意识较弱。全年各阶段工作该干什么、怎么干、由哪些部门协助、哪些人员去做、目标任务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要求有哪些、都需要超前预见和计划、早做准备。否则,这样只能导致法警队工作忙乱,濒于应付。

   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司法警察队伍的集中管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司法警察大队是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之一,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双重领导、编队管理,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很多法院在这方面还没有理顺,目前有的法院甚至于还没有进行编队管理, 大部分法警仍分散于各个庭室;有些法院虽已进行编队,但固定法警少,兼职法警多,聘用制法警轮换太频繁,有的法警平时归办公室管理并兼任司机、业务庭书记员等项工作,这样以来,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用的编队管理就得不到更好的表现,不利于教育训练与管理,也不能最大限度发挥法警队的战斗力,更不能保证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不能正确处理好警务管理与政治教育的关系。首先,从理论上弄清政治工作与警务工作的关系,坚持把政治工作摆上法警队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治与警务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政治工作和警务工作互相依存、密切相关的观念。政治工作必须结合警务工作去做,“渗透”到日常的押解、看管、值庭、送达、强制执行、参与执行和执行死刑等警务工作中去,否则就会脱离实际,就谈不上发挥它的作用,离开了警务工作,政治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时政治工作的效果,必须在警务工作中体现出来,而不是依据政治工作本身如何去评价。如果警务工作离开了政治工作,就失去了方向和保证;相反,政治工作离开警务工作就没有目的和意义。只有密切结合,互相交错,才能避免“两张皮”,充分发挥政治工作应有的效果。

  其次,警务管理与政治教育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只讲管理,不讲教育,是空管理;只讲教育,不讲管理,也就失去了教育的目的性。

   (三)轻视教育训练工作,基础训练做得不牢、夯的不实。法警队的工作任务和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技能,因此,常用的基本技能、体能以及相关科目的训练必不可少。很多法院没有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进行训练,主要是平时警务繁忙,没有时间,领导不够重视,缺少教育训练经费。由于缺乏正规的训练,基本的值庭、看管、押解动作也做得不规范,开庭中有些干警制服不规范、不统一,不扎腰带,无携带任何装备警具;“定人、定岗、定位、定责”不到位,法警在法庭中随意走动,甚至出现脱岗情况,这样既有损司法警察的形象,又留下诸多不安全因素,更不利于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建设的几点建议

  法警工作必须立足审判特点和警队实际,紧扣“教育管理、警务保障”这两个重要环节,做到树立“四个意识”,抓好“四个基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职业化、正规化司法警察队伍。

  (一) 树立政治建警意识,建好司法警察队伍

   司法警察队伍是人民法院整个司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逐年增多,司法警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也将越来越重,相应其在人民法院中的地位与作用也将愈加明显和突出。因此,高度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加强队伍组织建设。院领导在宏观指导和决策上,要有全院“一盘棋”的思想,自觉形成法警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共识。在工作中,积极搭建一个有利于高标准建队的平台,始终坚持政治素质第一,健全机构,配强队伍,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事业心强、专业技能好的同志选拔到法警队伍。在院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加强警用警械装备,配齐必备的警棍、手铐、盾牌、头盔、对讲机、安检器等警械,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扎实落实编队管理,规范建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建队强警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编制上满员,工作中得力,建设中有用。

   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强化教育,培养作风。始终把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参加院党组的集中教育,坚持周五警务训练和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学习更加明确职责,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院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警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管理中,突出思想作风纪律的培养,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教育等活动,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在训练中,端正教育训练的指导思想,既要突出体能、技能训练,又要重视做好思想作风纪律的培养,既要练技能、练战术,更要练思想、练作风,把练技能与练思想、练作风统一起来,确保教育训练的最佳效果。认真按照司法警察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等法规,规范司法礼仪,塑造执法形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法警拒腐防变、廉洁执法能力。通过经常性的教育训练,使全队法警人人达到“一熟、二懂、三会”的要求,熟悉法警本级职责,懂得警务基本常识,懂得执法行为规范,会使用操作手中武器装备,会处置一般突发警务,会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二)树立按纲建队意识,抓好“四个基本”建设

   在法警工作中,要始终以《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内务条令》、《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等法规为纲,自觉做到教育训练以法规为依据,警务工作以法规为指导,年终考核以法规为标准,注重建好基本队伍,抓好基本教育,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设施,这样既能促进法律法规的高标准落实,又能使法警队全面建设长足发展。

   1、建好基本队伍,不断提高自建能力。加大经常性的管理教育力度,依法规范值班、安检、巡视及派警用警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安全形势教育,增强司法警察的职责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武器弹药及车辆使用规定,强化武器动态管理,确保警械及武器弹药的绝对安全。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按纲施训,坚持急用先学、缺用补学、学以致用、训用一致的原则,做到一周一集训,一月一测试,一季一考核,抓好常规性训练,全面推进训练工作,不断提高法警体能及专业技能。

   2、抓好基本教育,努力提高法警整体素质。结合实际,拓展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形势政策、反腐倡廉教育,倡导大家争做“六个表率”。强化政治意识,做高举旗帜的表率;强化大局意识,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强化责任意识,做敬业奉献的表率;强化法律意识,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表率;强化廉洁意识,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坚持每周五作风纪律和条令条例教育,落实业务技能训练措施,全面提高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

   3、落实学习、值勤、押解、看管、值庭、安全保卫等基本制度,做到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实现法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大警务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思想分析、安全检查、请示报告、讲评干警等四项制度。健全完善警务规章制度,规范法警职务行为,科学统筹安排警力,实行谁带队谁负责的“警长制”,每次出警均由正式法警带队,

  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过得硬,积极争创无违法行为、无违规操作、无等级事故“三无”警队。

  4、完善“五室一库”基本设施,确保训练有场地、教育有课堂、值班有场所、装备器材有库房。牢固确立整体抓、全面建的思想,不断完善学习室、办公室、值班室、羁押室、警械器材室和警车库等基本设施建设,实现功能齐全配套。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定理论学习、警卫值班、押解值庭及巡视制度等项日常制度,建立警务要事日志、工作量化日志、枪支警械登记册、公用物品登记册、队务会议记录册,较好地规范法警大队经常性工作。

   (三)树立服务保障意识,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职责。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首先,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

  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刑事被告人脱逃、自伤、自残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针对民事、行政案件庭审中时常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为了预防和制止庭审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警队应建立每日巡视制度。每日由法警队值班领导带队,与两名全副武装的法警组成巡逻小组,对法庭及办公场所进行不间断的巡视,发现影响审判活动的异常情况,按照预训方案妥善处置。事后,及时向院长汇报,并记入《法警队要事日志》。

   刑事审判中, 防止刑事被告人串供、自杀、自残和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严格执行“四严”制度,认真落实警长制、逐级签字、讲评小结措施。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每次押解均由队领导带队,从拘留所提押被告人时,当值法警必须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始终坚持“一犯三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队领导积极与刑庭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

   当前抓安全、保“四防”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组织纪律,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哄闹法庭的人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

   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配合法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四)树立从严治警意识,推动法警队全面建设和发展

   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开展好经常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为确保学习教育质量,可举行一次“条令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一次队列会操、进行一次条令条例理论测试、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四个一”活动,坚决克服“年年搞、老一套”的错误认识,杜绝“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着力解决好警队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落实条令条例,强化干警条令意识,养成令行禁止的作风,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不走样、不变通,力求全面、深刻、准确。养成时时处处以“条令”为纲、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切实把“不准”的管死,把“不该”的管住,把“允许”的做实,把“提倡”的办好。

   加强作风纪律整顿,开展“治三松、创三无”活动。结合法警队实际,从严治理“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积极争创“无违法行为、无违规操作、无等级事故”先进法警队。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管理松懈方面,主要治理教育、训练、工作、学习秩序不正规;请示报告、登记统计、请假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实;大厅值班、接待室等窗口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纪律松弛方面,主要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警令不畅;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审判纪律不遵守等问题。作风松散方面,主要治理领导表率作用不明显;礼节礼貌不到位、称谓称呼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警容风纪不严整等问题。责任事故方面,主要解决安全组织不健全、职责不履行、设施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安全制度、措施不执行;训练、押解、看管和刑事值庭等常见事故预防不力等问题。违纪方面,主要解决执行党纪法规、纪律条令等规定制度不严;思想骨干队伍不健全、开展工作苍白无力;发现问题和隐患不及时、制止和掌控不力等问题。狠抓落实、强化考评。开展“治三松、创三无”活动,重点在基层,主要在干部,功夫在平时,关键在落实。要细化考核内容,从点滴养成、经常出错、容易忽视的小事细节抓起,制定切实可行考评细则,实行量化打分制。对严重违纪或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除相应的岗位补贴和考勤费。

   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把作风纪律上的严要求、工作学习上的高标准与生活上送温暖结合起来,重视解决法警队伍的实际问题。院党组可为每名法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干警生日登记卡,为法警赠送一份生日礼物,建立法警健康档案,定期为干警检查身体,这样既能使干警感受到院党组关怀,也能排除其后顾之忧,更能激发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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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宣